宅基地纠纷确权。是按200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为依据,
宅基地纠纷确权。是按200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为依据,还是依国土资发[2011]178号: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为依据?谢谢!
请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里面的第三百五十五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
第五条 发包方以家庭承包的方式发包农村土地的,应当按照本村或者本村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平均分配,发包到户。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村或者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发愿放弃承包权的,应当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否可以做为法院判案的依据?
问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否可以做为法院判案的依据?特别是其中第二十七条,第四段:“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院是否应依此判案? 问题2. 法院在2008年5
2002年兄妹二人(以弟弟名义)共同出资(各一半)购买组里宅基地一块,当时兄妹均系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该地基没有其他具体约定,2004年姐姐在该地基建房一栋,2007年其弟在姐姐不知情情况下办了集体土地使用证,现姐姐怎么办?
有一综土地纠纷,双方有1953年土地证,1982年山林权属证,相邻土地纠分法院判决书。其中1953年土地证指证不清楚,1982年双方山林权证相吻合,且清楚。其中哪种依据更有法律效力?法官说1982年的山林权证不作数,有相关司法解释吗?
宅基地纠纷争议地块不在宅基证上需要撤销宅基证吗乡政府不确权可
宅基地纠纷争议地块不在宅基证上需要撤销宅基证吗乡政府不确权可以起诉他们不作为吗
我家的在92年垫了一个深坑,并与96年与村委会签订宅基地承包合同,期间宅基地一直空闲,西邻想买、租赁我家宅基地都被拒绝,随后伪造了一份林业证,谎说该宅基地归其所有,然后在宅基地上私设简易茅房,随后又垫了15车土,我们家一直在找村委会、镇政府解决,他们在土地四至及基本情况盖章确认该块土地使用权属,但土地局因
农村宅基地确权纠纷。家中有弟兄两个,上辈老人因为家里人员多,就在原来的宅基地上又盖了一排房子
农村宅基地确权纠纷。家中有弟兄两个,上辈老人因为家里人员多,就在原来的宅基地上又盖了一排房子,85年分家时老人把前排房子分给了老大,把后排房子分给了老二,分家时找的村里人做见证留有字据。90年村里给两个儿子的批地基,当时老人说老大出去吧,可是老二当时跟老人有矛盾,主动要求出去,最后老大让给了老二,让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