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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详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详解 第五条  发包方以家庭承包的方式发包农村土地的,应当按照本村或者本村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平均分配,发包到户。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村或者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发愿放弃承包权的,应当向发包方提出由本人签名的书面声明。
请问,在这里耕地是指什么地?
草地是指什么地?
林地是指什么地?
特殊林木是指什么?
盼佳音!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qdyong……(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09-07-17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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