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亲戚在08年5月27在去上班途中发生事故身亡,因当时驾骑的是无牌无证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双方责任是五五;亲戚之前是在一建筑工地当施工员,工龄一超过一年以上,该公司没帮其购买过任何保险也没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我们也有跟该公司协商过理赔的事,但对方回应说只会支付当月的一个工资,叫我们去领,到现在
本人是民工随老板去异地上班,主要做安装水电工作,本人在上班的第三天早上骑机动摩托车自宿舍去上班工地的途中发生事故,小腿严重骨折。(是有机动车驾驭证正常驾驭)。现在做手术产生医疗费3万,但是本人未与该老板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该老板未把工资结算给我,对方已赔偿医药费2000元,表示只通过法律
我是下班路上与汽车相撞,在企业里我缴了工伤保险。那么我申请认定工伤需要哪些证明?这些证明需要原件还是复印件?都用复印件可以吗?
因受伤范围不属于工伤所以认定处通知我方前去撤销 不知道需要什么证件所以前来咨询 撤销书是要去当地部门填写还是要自己写的?还需要什么企业的文件么?比如营业执照之类的?
我去年7月份把腰弄伤了,当时车间只有我们2个人,我在工作中弯腰拿工件是腰部一阵剧痛,持续有几秒中,还能直起来,又继续干了会活,之后还痛,就叫我们老师父给我揉了揉,疼痛减轻了,因为年轻,当时还能干活,之后就开始慢慢加重,到天冷的时候疼痛加重,到今年3月份有段时间不能弯腰干活,要一个手撑着,另一个手才能拿
我想请问,如果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劳动部门不认定为工伤,公司有权要求我们退还之前的药费和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和基本工资吗?这样合法吗?我们该怎么办?
我在2009年12月应工出差出车祸,在2011年5月评定为伤残6级,本来在江苏盱眙工作,现在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现在按浙江慈溪的标准能赔偿到那些待遇,有多少能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