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韬律师,我现在有这样一个问题想咨询您,我在2009年与本村本生产队的一为五保户签订了房屋及自留山使用权转让合同,给了转让费给他,该合同通过了本组21户组民通过(本组有26户),并该合同通过了公证处公证,现在2011年我把该土地租赁出去,结构引起本组个别人员的诽谤和诬告(包括本组组长和五保户的外甥),本组组长在我签订协议前没有和五保户达成转让协议,一直怀恨在心可以理解,我想请教的是:我之前做的这些合法吗?五保户现在仍然健在并承认合同,本组想把该土地收归集体这样合法吗?补充的是,该五保户在本组只是名义上的,没有得过到本组任何应该享受的五保政策。 顿首您的指点。
我家原来的老房屋后面是山坡.原来我们打屋基的时候就打进去了大约有20米.后面由于历史原因没有继续.后山以前没建什么东西,但是大约15年前我有人在上面种了一些果树.现在其要把这片土地建设成房屋,就在我家老房屋后面,其并没有任何许可证明,就算有其也没有给我们看过. 因为其要建房要在我家后面开山,我又不想他建. 请问:
麻烦有两个问题: 1.开发商的大土地证如果是国有土地性质,是不是他已经支付过了土地出让金,不然有关部门是不会让他建房的吧? 2.在第1点的问题上,我再问下: 我就是买了该开发商的房,购房协议中有个条款约定,是由开发商办理“两证”,现在都过了4年,房产证06年已经办了,现在要求其办土地使用证,他说要100多万
本人为一教师,在县城有一宗地,最近转让给了我们学校的一领导。当时约定先交预付款后再过户,后来他以种种借口未交而过了户,过户后又一直一分钱未付。总的一句话,地过给他了,他没有付一分钱。我该怎么办?他犯罪了吗? 我们事先是拟过一个协议,但是没有签。因为他是领导,当时我不好逼得太紧。怕以后不好处,那知他是
李律师您好,我是湖北省鄂州市的农民李**。下面是我们在2001年跟同村另一农户柯某签订的关于转让农村鱼塘的协议。当时是一次性买断的(2001年农村土地还是需要交地租的),现在柯某想要回鱼塘,我们认为是没有道理的,特向您寻求专业咨询(1.下面的协议书是否有效;2.柯某是否有权收回鱼塘;3.如果收回,我们能得到哪些赔偿
我家是大概70年代搬迁至此城中村(郑州) 当时只有一个老房产证 后来翻新盖了两层 托关系办理了建筑许可证 现在没有新房产证 也没有土地使用证 但是如果城中村改造 会按照土地使用证(或者宅基地证)给予赔偿 我们在这里居住几十年了 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或者宅基地证
我家8年前把耕地租给了陈某,如今陈某在我家耕地上盖起了房子(我们这是开发区),我非常反对,可我老爸却和陈某达成了一份协议,,大致内容如下 1.甲方将承包地XXX㎡一并长期转租给乙方。 2.租金为XXXX元。 3.乙方在租用期间可任其改造,甲方不得过问,以不可提供任何无理要求。 4.租用期间直到政府征用为止。
内蒙古城镇土地使用:我家是城镇居民,使用土地2000平米。因历史问题没有土地使用证
我想知道,因历史遗留问题,我家80%土地都没有土地使用证。怎样才能申请到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关于城镇居民土地使用,国家规定每户使用多少平米了吗,如超出使用面积如何解决?(没房证是不是不给分户口) 如拆迁,怎样获得补偿 我近期去国土资源局补办理土地使用证,可是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告诉我,没有申请表,三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