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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土地使用权转让问题

五保户土地使用权转让问题 您好,有韬律师,我现在有这样一个问题想咨询您,我在2009年与本村本生产队的一为五保户签订了房屋及自留山使用权转让合同,给了转让费给他,该合同通过了本组21户组民通过(本组有26户),并该合同通过了公证处公证,现在2011年我把该土地租赁出去,结构引起本组个别人员的诽谤和诬告(包括本组组长和五保户的外甥),本组组长在我签订协议前没有和五保户达成转让协议,一直怀恨在心可以理解,我想请教的是:我之前做的这些合法吗?五保户现在仍然健在并承认合同,本组想把该土地收归集体这样合法吗?补充的是,该五保户在本组只是名义上的,没有得过到本组任何应该享受的五保政策。
                                   顿首您的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jiqll……(湖南-湘潭)
提问时间:2011-06-03 16:5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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