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技校毕业后分配到教育上当老师,可是一直按工人对待,工资低而且还得交养老金,这样的话退休后就没有退休工资,只能领取养老金。我想问的是现在不是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吗?我们有机会能转成干部吗?如果有,请问怎么才能转成干部?
"私自从事第二职业致伤的治疗休息期间、因民事纠纷肇事斗殴受伤无法上班期间均按事假处理。"此条款是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中的一条,是否妥当?
教师从事第二职业触及《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是否可以向教育局或在职学校检举?
1.拖欠在职员工社保 2.员工辞职后不给于员工社保报停 3.辞退员工,不已书面形式辞退,而是找理由借口逼迫员工自行辞职 4.拖欠员工工资 5.购买社保未按工资基数购买 6.工作时间与签订劳动合同不符 7.工作内容习惯性作假数据,公司无财务,会计等公司应具备的部门或人员
教师从事第二职业触及《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是否可以向教育局或在职学校检举?
1.拖欠在职员工社保 2.员工辞职后不给于员工社保报停 3.辞退员工,不已书面形式辞退,而是找理由借口逼迫员工自行辞职 4.拖欠员工工资 5.购买社保未按工资基数购买 6.工作时间与签订劳动合同不符 7.工作内容习惯性作假数据,公司无财务,会计等公司应具备的部门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