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兴虹小区由四川蒲江县房地产管理局(更名为蒲江县房产管理局)开发建设,并于1999年6月14日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蒲国用(1999)字第319号,证载面积为6603.0平方米,用途为住宅,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蒲江县房产管理局将房产转让给小区各业主后,各业主均已办理房产证,但未办理分户土地使用证。经兴虹小区各业主申请,蒲江县房产管理局牵头负责,按照各幢楼房的建筑占地面积进行分摊,对兴虹小区住房办理分户登记,分摊到户所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等办证费用由各住户承担,所需费用如下:1、出让金:按每户分摊土地面积的评估地价的20%至25%收取(商业25%,住宅20%);2、交易费: 商业按2元/平方米,住宅按1元/平方米收取;3、权属调查费:50元/户;4、证书费20元/本。 今天国土局通知我,我须缴纳约4500元即可办理,土地出让金分摊下来的面积每平米约为280元,我的房子90平米,分摊下来的面积约为15平米多一点,2003年购,购房款4.5万元。 请问,县国土局计算的土地出让金合理吗,是否应以当年我购房时的地价进行评估,还是以现在的价值进行评估?
政府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将该地块修编为二类居住用地,迫使A公司为符合城市规划,申请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工作用地变更登记为居住用地,政府提出补交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请问A公司是否应当补交土地出让金。
92年我从李手中购得土地一块,地块系李的单位以安排下岗职工为由划拨给的李,当时是以我父亲的名义协议购买。后父亲去世。98年办理了土地使用证,但是以我母亲名义办理的,2008年我县土地资源局以我家土地产权来源不明要求补办手续。我补办了父母亲婚姻证明以及李的出让证明。后土地资源局收了我家的土地使用证。并发了交款
我单位有一块土地,性质为划拨,在这块地上盖了单位房。我想请教一下,产权证办理以后,要是想要买卖该房屋需要交纳出让金,我是保定的,出让金是按照什么比例交,具体怎么核算,谢谢
胡老师您好,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 1.土地出让是否一定经过政府出面?,最近,从一个朋友手中可以拿到一亩地马上要规划开发的土地,这个出让价格是110万元,当初他是已18万一亩拿到的土地,我听说土地是属于国家的,私下可以单独转让给我们吗?这需要哪些法律程序及合同呢?他转让给我们后政府会承认这一亩地是我们的吗?
您好:我在县城黄金地段有一商铺,建筑面积530平方,砖混结构,共一层。土地面积560平方,土地性质是出让,商用。现在划入拆迁范围,我是不是应该先得到出让土地的赔偿后再进行房屋等面积的产权置换?谢谢!
因修铁路征用我的100平方米国家出让土地,位于县城还未建房,铁建办的人讲:按<<物权法>>第148条规定,不按现评估价赔偿,只等额于原来出让金赔偿,这样我就亏死了。如何解决?求助您了,谢谢!
因修铁路征用我的100平方米国家出让土地,位于县城还未建房,铁建办的人讲:按<<物权法>>第148条规定,不按现评估价赔偿,只等额于原来出让金赔偿,这样我就亏死了。如何解决?求助您了,谢谢!
我家在黑龙江哈尔滨通河县一农村,有30亩地转包给了邻村。转包期限是200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0日,共23年。转包金才共4万元。平均每年才1739.13元。但这份转包合同是我母亲在我父亲出国不在家时被承包人忽悠代签的。合同上村委和镇都有盖章。后来我父亲知道以后想把这份合同撤销,不知可否?原因是:1)转包费低得离谱;2
我父亲是一集体单位职工,80年左右因单位完全没有事做,为了生活,有很多职工就出来自己干个体了,当时也没搞什么停薪留职,也没有正式辞职,而单位也没有理这事!出来以后,父亲有时遇到有一些事情,需要单位开证明时.他们单位也会以单位的名义开据证明给我父亲! 现在国家要征收单位所在的土地,单位将获得国家的一次性征收款.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