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5月份初二学生去参加新郑始祖山拓展训练,第三天班上有多名同学向一个同学仍洗脸盆,后有2名同学与该生发生肢体冲突,把该生的眼镜弄坏了。后2名同学照价赔偿眼镜钱,其它参与同学向班级交赔偿基金30-100元不等,向受害学生赔礼道歉。目前受害学生家长又提出要么其它同学转学,要么受害学生转学,转学费用1.8万+人情费用3万,需要其它同学承担,同时写出书面检查。请问,这样的要求合理吗?是不是应该满足?
补充一下,书面检查已经写过,这个是应该的,问转学的费用约5万元是否该其它学生分摊?
我弟今年初二, 放学回家的时候被初三的十多个学生一起围攻殴打,以致肺出血,医生说脾也必须切除,那么请问学校要负那些责任呢,还有那些学生又要负什么责任呢? 希望有关专业人士的答复,因为我分数只有这么多,谢谢! 是在校内,不是在校外
我弟弟初三,今年17岁,他女朋友初二,也是未成年,因为那个女孩的爸爸经常打她,她跑来找我弟弟,最后两人商量决定离家出走,现在那个女孩的家人来我家要人,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我们家应该负什么法律责任,我弟弟会受到什么样法律制裁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的一个亲戚的儿子刚上初中,接受学校统一安排到部队里军训,没料想到,在8月31号的时候,不知何原因,被部队的人从三楼推下,导致其昏迷不醒,医院说坚持不了几天就死了,部队方面没有给出任何说法,政府和公安部门不敢查,所有的媒体都不敢报道这件事情,学校给的说法是,如果部队出证明,公安部门马上就给出事情的结
中午提前进入校区 回传一滚入脚下的皮球 不慎打在骑自行车路过的同学脸上 一眼睛医院鉴定为10级伤残 受伤学生的家长要求校方和踢球孩子的家长赔付3.5万元 因无住院 药费只有500多元 只有哈医大的门诊诊断为眼部钝伤 视力下降 然后受害方家长拿着这纸证明到大庆人民医院开具的10级伤残证明 校方说放学期间在校园玩耍学校无无
14岁初一的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三点多),和同学打架,用小刀捅了同学一刀后惊慌失措,从教学楼跳下后死亡,请问校方需要占多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