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他人手指咬了一口,对方病历显示伤口约0.6*1.5CM,0.5*0.5CM,未见明显错位性骨折现象。第二天医院作了清洁、换药等。 但后来,由于发生骨髓炎,最后导致截指。 经法医鉴定为轻伤,这样我构成了刑事案件,现被检察院立案。 请问,由于我没有一下子将手指咬下,因此对这个结果我不认同,另外经其它医生咨询认为,由于医院在就医过程中没有做好抗感染治疗,导致发生骨髓炎。而且医生说,即使发生骨髓炎,也不一定需要截指,说浙江的同德医院医治骨髓炎是不可能会截指的。 因此,我想咨询一下,我要向哪些机构申请这种因果关系鉴定,浙江哪里比较权威的。 作为专业律师,可以给我指点一二吗?
赵某,男,1986年12月出生。2000年7月到颐和园游玩,见一女孩在湖边划船。赵某强要登船。女孩未理,准备上岸。赵某大怒,用收向湖里推船,欲使女孩受惊。不料,女孩惊慌落水。赵某先是见状得意,后见女孩沉没,急忙下水营救未成,女孩被溺死。问:赵某的行为与女孩被溺死有无因果关系?表现为何种罪过形式?应否追究赵的刑事
我发生车祸较严重,不能下床活动。在床上躺了半年发现腰痛检查出肾结石。医生说结石跟长期卧床有关系,可是他又不肯给出什么证明。对方说跟车祸没关系不给出医药费除非你有证据证明是跟车祸有关系。请问我该怎么去找证据?谢谢!拜托、
我的病需要经过因果关系鉴定,才能确定是中毒引起的,我能去哪里去做因果关系鉴定呢,是在诉讼阶段提出来要求做吗?还是自己也可以去做?或者委托律师事务所做可以吗?
上海,我开车从小区出来左转至马路中界线发现有人走到左侧车前我即停下那人手擦到我车头左侧一惊向后退了几步倒在地上,现在住院说是脑部受伤,请问这起案件我有责任吗?谢谢 注:此行人患有羊癫疯。 没碰到
1甲预要谋杀妻乙,知道家门前有条公路,过往的车辆比较多,一天拿菜刀追杀乙。当乙刚刚跑上公路时正好别一辆高速行驶的车辆撞到。当场死亡。 之间的因果关系怎么确定?2甲追杀乙,当乙跑到山顶时发现走头无路,只好从悬崖上跳下或者不小心从悬崖上摔下来当场死亡。 之间的因果关系怎么确定?
我想咨询一下:颈椎受伤后导致耳鸣这样的鉴定到哪里做?需要个人申请还是由单位提出申请或者还是委托律师进行操作?需要带哪些相关证明材料。谢谢 请详细说明是司法局还是其它的卫生部门,如果是卫生部门具体指的是什么?谢谢
今年年初因交通事故导致左腿膝关节粉碎性骨折,至今左脚仍不能落地行走,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在医院治疗40多天,现已回家休养,定期做复查。事故已在交警队立案,及对方付全责,现肇事者只付了住院期间的医药费,其他费用没有支付,我想咨询,现在事故已发生三个多月了,我能否去做伤残鉴定,应到什么地方去做?及我还可以找
我车子正常行使,大概在50码。对方是一辆小面包车(里面不知道装了什么货,估计也是非法营运,这个我就管不它了)他从一个支路杀出来,大概80玛,况且那路口没红绿灯的,他这样野蛮驾驶,简直就是无视法律的存在! 损毁程度:保险杆、左右大灯、左雾灯、前防撞梁、水箱、助力磅、水箱下横梁和上横梁这些是全部损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