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将人手指咬伤,后截指,因果关系哪里鉴定
将人手指咬伤,后截指,因果关系哪里鉴定 我将他人手指咬了一口,对方病历显示伤口约0.6*1.5CM,0.5*0.5CM,未见明显错位性骨折现象。第二天医院作了清洁、换药等。
但后来,由于发生骨髓炎,最后导致截指。
经法医鉴定为轻伤,这样我构成了刑事案件,现被检察院立案。
请问,由于我没有一下子将手指咬下,因此对这个结果我不认同,另外经其它医生咨询认为,由于医院在就医过程中没有做好抗感染治疗,导致发生骨髓炎。而且医生说,即使发生骨髓炎,也不一定需要截指,说浙江的同德医院医治骨髓炎是不可能会截指的。
因此,我想咨询一下,我要向哪些机构申请这种因果关系鉴定,浙江哪里比较权威的。
作为专业律师,可以给我指点一二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czsf(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1-06-02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