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青岛快速路三期工程涉及大量拆迁房屋,位于渤海路的一对已故老人留有两套住房(房改时以政策优惠价格买下产权,归属老人)在拆迁范围之内。老人有三子四女(一子已故,留有一个女儿,已成人),故亡时未留房产分配遗嘱。老人的一套拆迁房由大儿夫妇、长孙长期居住(大儿已退休,在外有单位分房;长孙已成人,未婚,无稳定工作,户口在老人在世时有“准备”地迁入),另一套一直由其小儿空锁闲置(小儿在外住单位分房,小孙已成人,未婚,无稳定工作,与其父母同住,但户口在老人在世时有准备地迁入)。 拆迁事件发生后,上述两子要各自继承一处拆迁房产,其他子女反对并要求领取拆迁补偿金平分,两方无谈拢余地而拖延下来。因两子分别私藏着拆迁房产的产权证(已故老人的),一直单独与拆迁办谈判,其他子女始终不知详情。今年5月份以来,从拆迁办获悉,准备按两子的要求给其补偿两套新房(货币补偿取消),理由是老人的两孙在拆迁房中有户口,无个人住房,属同住人,要保障其居有其所的权利。 请问:拆迁办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当前情况下,其他子女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今天接到母亲的电话,得知叔叔要和我们打官司。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以前我们家住的是单位的职工宿舍,后来搬走以后就让我叔叔住。前几年单位要把这些职工宿舍卖掉,由于宿舍最后是我叔叔住的,而且我叔叔也是那个单位的,因此单位联系的是我叔叔。但是我父母认为这房子是单位分配给我们的,应该是我们买下来。后来我父
我妈妈是被我姥姥抱养的,姥姥家的房子拆迁时妈妈已嫁人户口迁出了,但依然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现在姥姥已去世3年多了,没有立遗嘱。三个舅舅除了拆迁时分得的房子,小舅舅还把姥姥名下的房子以一年12000元的价格出租着,所得房租属于他一人所有。姥姥的这套房子还没买下,如果小舅舅想买还得经过我妈妈同意,那么,我姥姥
小儿子现决定房产证可以办两个老人,但是要加小儿子和小儿子的老婆,共4人。小儿子就不怕被老人写遗书分给大儿子和三个女儿。想问一下姚律师这样的话,假如老人写遗书的话小儿子和老婆应该有一半吗?产权共4人。 小儿子和老婆应该有一半的财产吗
请问一下 房子是外公外婆的,他们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他们有3个儿子和4个女儿,已有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去世,现在房子拆迁,房屋赔偿款,已去世的儿子和女儿是否享受该赔偿款?
一套拆迁房屋.当时拆迁名额是父亲.母亲.姐姐.弟弟四人.现父亲已去世.房屋由弟弟与母亲居住.房屋性质是使用权.房卡是母亲名.但母亲户口已迁到姐姐家.请问:母亲百年后.姐姐能向弟弟提出拿回自己当初拆迁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父母的房屋子女能要求继承吗? 姐姐想问:现在她能要求弟弟要回1/4的房屋款吗?法律上能支持吗?
一套住房原是老房拆迁得来.当时父母.弟弟和姐姐.后来嫁人.父亲过世.现在房屋由弟弟和母亲居住.但母亲户口已迁入姐姐家.现有房屋只有弟弟一人户口.且房屋性质使用权没有购买产权.请问母亲百年后.子女们有权向弟弟分割父母房产吗?姐姐她可以向弟弟要回属于她的那份房产权吗?谢谢!
各位律师: 您们好!我是新都区大丰街道赵家村的村民,我家在2008年底响应政府号召,为了大丰发展拆房搬迁,如今在外面租房子住已经快2年了,当初和镇上签合同上面注明我们要北延小区的安置房,但是现在房子修好了,分房子的时候却告诉我们房子不够分,没有我们的份,对此,我无法理解,镇上不按合同执行,找他们沟通
律师您好: 拆迁协议中:我和儿子各享有45平米安置房屋,共90平米.现因特殊原因(孩子是前任丈夫的儿子,我只是继母,离婚时孩子归我所有)现房子正在办理中,房本还没有拿到手.孩子自愿放弃45平米的享有权,归我所有.并由我一个出资完成房屋购置.并签有协议:XX的45平米自愿归XX所有.孩子现已是成年人,拆迁时未满18岁.请问孩子以后
有一套房产是父亲的名字,母亲还健在并且有三个子女,现在房子面临拆迁,有一笔拆迁款,请问如果要得到这笔拆迁款是否要先去公证处公证?如果不公证是否可以?多谢大家了!
王律师你好,我是山东省济宁市许庄镇村民,原籍在本地,原有旧屋,土生土长在本地,也有我的土地,户口在本地。当时拆迁前相关拆迁处通知,村民可以按每人55平米补偿,拆完迁后,榜上没有我的名字,理由是以前上学期间把户口带出,户口回迁的截止到98年2月迁回的户口拒绝给房,象我这种情况的一律拒绝给房。请问这种拆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