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新疆阿克苏我的腿是别人故意撞断的被告人批捕三个月了 检察院把案子第一次反回公安局补充证据公安局补充完把案子有送到检察院他们把案子送来送去到现在没有给我赔付一毛钱我该怎么办 我要咨询因为被别人故意用车压断了腿,经医院检查左侧胫骨骨折,左侧下胫腓联合分离,现在还未康复,请问这属于轻伤还是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以下内容: 2004年由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决的”民事裁定书”,其中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共311926.70元,当时因被告家中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故暂未执行,“裁定书”最后有说到根据(2004)闵刑初字第37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主文第七项中止执行,这一条究竟是什么意思?请问现已事隔六年我应如何向他
因本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里,没有提到精神赔偿,被告咬掉我耳朵下垂,我己经是终生毁容,我可以要求被告赔偿我精神伤害损失吗? 要用什么程度要求精神赔偿?
我老乡是做水果摊生意的,与人口角斗殴,被对方用剪刀刺成重伤,现对方已被判有期徒刑入狱服刑。法院判决民事赔偿5万块。可一直未收到一分钱。他是50来岁的外省农民,无正式工作,老家有唯一的住宅房。妻子在外有份清洁工的工作,有两个成年子女。请问,我们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他妻子的工资,或者子女名下的存款或者财产吗?
故意伤害9级伤残,新刑法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有伤残赔偿金吗
故意伤害9级伤残,新刑法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有伤残赔偿金吗?如果没有可以另外进行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伤残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