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帮我介绍个工作,但是收取中介费。事前,我们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以个人名义签订了协议。但是我工作后不想支付这部分费用。想咨询一下,之前我们以个人名义签订的协议具不具有法律效应,我朋友的协议是不是违法的
我是02年1月份到这家公司工作的,直到08年7月份,公司才按照新劳动法规定给我在当地的社保部门缴纳养老、医疗险,还有公积金(我属于跨省劳务)。但是当时在公司自制的合同里有约定,公司每个月给160元让本人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养老、医疗险,公司不再承担。后来我自己也有办理,但是按照本地的规定,我只能算待业的来缴纳
我朋友在南京的满堂红中介里订了一套房子 73万 2%的中介费 当时中介承诺100%可以贷到款 他们所需要的资料我们也都准备了 1月16号左右签订了订房合同约定26号签买房合同 并交了1万RMB的定金 可是1月25日 中介的人说不可以贷款 要提供共同还款的 在看房时我们就说过我们在本地没有亲戚 没有共同还款人 由于贷款不能批下来
我弟弟在过去一个学期在学校做兼职,是他一个学长带着他做的。然后这个暑假弟弟找了一些人给他们介绍工作,钱收了工作却没给人找到,钱被他学长拿去了,人是我弟弟找的,人家都跟我弟弟要钱。学长已经毕业了。大概钱一万多。这个事情怎么办? 没有字据之类的东西,收钱的时候没有交钱的时候也没有
某人利用暑假期间组织学生到某工厂打暑期工,并收取学生中介费。组织时并未与学生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或协议。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如果个人组织学生或者其他人员去工厂打工,要收取中介费,如何操作才是合法??
家里是婚前给我个人买的房子,婚前已结清。婚后才准备办理房产证,请问房产证上写我一个人的手续,和写夫妻双方的手续是一样办理吗?手续上有哪些差别?
我们在买二手房期间,没有得到中介应有的服务,比如过户是我们自己办的之类,但是又没有相应的证据;还有5K的中介费没有交,原定是11月20日(上周六),但是我们非常不满意这个中介,想晚点交,惩罚他一下,不知道这样我们会有什么法律责任或后果?注:没交的中介费是打了欠条的,还有在合同中体现了,但是没有写违约责任。
如上,中介合伙骗取与我签租房合同,租期限是25号开始算,提前交付房用,我后来发现跟我签合同的是个中介,在网上发布出租房信息,所以不出租,如何维权
咨询租赁的厂房拆迁,相关的赔偿问题我们租了一个厂房,,但是已经有通知下来说五月份要拆迁. 因为拆迁办的人说按规定只和厂房这块地的原主人商量赔偿问题,而我厂多次找原主人,对方总是以不知道为由回避这个问题,没有任何说法,所以我方担心对方拿到赔偿后我们无法得到相应的赔偿.因为如果对方刻意回避,我们也没有办法找到他.
我们租了一个厂房,,但是已经有通知下来说五月份要拆迁. 因为拆迁办的人说按规定只和厂房这块地的原主人商量赔偿问题,而我厂多次找原主人,对方总是以不知道为由回避这个问题,没有任何说法,所以我方担心对方拿到赔偿后我们无法得到相应的赔偿.因为如果对方刻意回避,我们也没有办法找到他. 所以,在拆迁之前,想请教下相关的法律
三年前朋友欠我们三万元(有欠条),拿了钱就不和我们联系了,人也找不到,去年好不容易找到他了,他说没钱,让他重新写一张欠条,他写说连本带利还我们四万,但随后又换了手机号,我们又联系不到他,现在只知道他父母的住址,找不到他,请问这样我们可以起诉他吗?他这根本是欺骗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