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把土地转让给子公司办理了土地使用权预登记证,后因种种原因,子公司又将土地转母公司,也办理了土地使用权预登记证,实际建房(办公楼)后,母公司与子公司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问题是:母子公司办理的土地使用权预登记证在法律上产权是否已转移,税收上是否视同销售,是否每一次预登记都视为一次产权的转移,都要交税。
我2003年12月以前在一家县级建筑公司(国有企业)工作;2003年12月通过公开招考公务员,带着工龄调进了县级发展和改革局至今,未在企业改制。 2003年6月,建筑公司把属于自己的一块土地,卖给了一家林业总公司(属国有企业),共3亩多,用于建盖职工住房(土地费用单位支付);之后,县社会保障局又支付给县林业总公司一部分
购期房签合同时发现产权大幅缩水(土地使用年限已不足33年)、房子命短该怎么办?
请问:购期房签协议时,宣传资料上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末注明起始年限),可现在签合同时确只剩32年多了,无形中缩水了近18年,因当时不知情,合同已经签了,要是相差几年也就算了,可这也差太多了,等到明年我们接房办好土地使用证时,可能就剩30年了(土地使用年限自1993年4月至2043年4月),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想请教下,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共需要多少费用,我们那是危房改造的房子,中间当时每平方补了造价的. 前几天当地相关部门发文要求带每户人带3000元去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但当大家带着钱去的时候,他们却说要6000,不知道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而正规的办理此类证件需要多少钱?
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时间,定为360日是不
开发商在合同中强行将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的备案时间,定为360日,是不是违法了?在签订合同时不允许我们做任何的修改,全部是开发商提前做好的合同,合同里还有很多不合理的条款,如不签就不退1万元定金。无奈,我们只好忍辱签了合同。11月10日就该交余下的30%房款了。我们
土地证是1955年的,村里人都知道,也承认,但他们说我们转出这个村了,几能是他们安排给我们多少就多少,我们的土地是250平方,他们现在只给我们用160平方,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你好:我是四川岳池的一位朋友,这几天我一直在网上查看相关集体土地使用转让给个人类似的问题,有些说可以,有些说不可以,所以一直没有得到一个较准确有的答案,希望请教你一下。 在张村有一块土地,1200平方,以前是租给一个水泥板厂的。该有土地使用权证。后来由于经营不好厂拆走了,这块地就一直闲置。现在村长找
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物在银行担保抵押是否要办理登记后才生效
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物在银行担保抵押是否要办理登记后才生效吗,如通过司法公证未办理抵押登记是否有法律效力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5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这个登记备案是指办理产权证,还是说办理现售备案证明? 另外通知业主办证,业主本身提交材料时间已超过了560天,这样能否受这个条款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