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与其一同村人合伙办一企业,由于属同村,成立时一切事宜均采用口头承诺的方式,第一年一切顺利,第二年末,那人将几十万元从账上转走,另起灶炉,多次找他结算,那人还耍赖,为此我朋友净损失三十多万元,请问我朋友该如何追回自己的损失?
我的车及车上十万元被人抢走,是把我打昏后抢走的,现在公安局把车追回到公安局了,但十万元钱和行车证都没追回来。打我抢我车的四个人里有一个我认识,是外县人,另外三个不认识但一看就知是外地职业性做坏事的人。我该如何追回我的损失?哪位好人能帮我讨回公道?我必重谢!!!
10年10月到房产公证处发现房产证上姓名已在10年9月份全被更改,并已被所改业主抵押给银行。而此套房子原业主并未在此期间将房产证拿出公证或抵押申请,在公证处却有次房产公证更改文件,但笔记以及指纹皆非原业主。现已更改房产业主已成功向银行抵押贷款100多万,原业主收到贷款单,要求将所贷金额归还,现原业主要求起诉,
今年6月份家中被盗,少现金3000多元及几张银行卡,罪犯是两个年轻人,均未成家,现已被公安机关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告知我有权要求申请赔偿,我听说他们盗窃了20多家,估计涉及资产应该不少,但已所盗之物已挥霍完毕,且家中经济条件不是太好,请问这种情况还有可能追回我的损失吗?请各位朋友告知,谢谢
从去年下半年,家中多次丢失物品,门窗都是完好的,就装了个摄像头,最后拍到进入家中盗窃的居然是邻居。报警后,小偷被抓。先后丢失的物品有:惠普笔记本电脑一台(购价7000元)、佳能数码相机一台(购价2800元)、黄金手镯一对(购价共12000)、祖传玉手镯一只,结婚钻戒一对(购价6000元),茅台酒两瓶,(亲戚送的)男
从去年下半年,家中多次丢失物品,门窗都是完好的,就装了个摄像头,最后拍到进入家中盗窃的居然是邻居。报警后,小偷被抓。先后丢失的物品有:惠普笔记本电脑一台(购价7000元)、佳能数码相机一台(购价2800元)、黄金手镯一对(购价共12000)、祖传玉手镯一只,结婚钻戒一对(购价6000元),茅台酒两瓶,(亲戚送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