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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担保

房子无故被他人公证并申请银行抵押成功如何追回损失

房子无故被他人公证并申请银行抵押成功如何追回损失 10年10月到房产公证处发现房产证上姓名已在10年9月份全被更改,并已被所改业主抵押给银行。而此套房子原业主并未在此期间将房产证拿出公证或抵押申请,在公证处却有次房产公证更改文件,但笔记以及指纹皆非原业主。现已更改房产业主已成功向银行抵押贷款100多万,原业主收到贷款单,要求将所贷金额归还,现原业主要求起诉,法院会给予支持吗?应该从哪几个方面入手?原业主的利益是否能受到法律保护,拿回房子并不承担银行贷款费用?请告知,比较急。。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m3089……(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0-10-25 23:03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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