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原下属企业(企业78年已撤销)的工伤遗留人员,72年工伤,单位撤销后一直由主管部门发放生活费17元,97年后按照济南市最低生活标准改为170元,后跟着主管部门临时工涨了30元,现生活费为200元,医疗费由主管部门按照机关干部的标准报销。现该职工死亡,家属要求给予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请问是否享受丧葬费待遇?
在陕西省的中央部属企业退休人员(性别:女),1949年参加革命工作(职务:干部)、1976年调入本企业(职务:干部)、1987年退休、2009年11月病故。享年80岁。请问:(1)她的抚恤金、丧葬费都有吗?(2)中央、陕西省、西安市对抚恤金、丧葬费等,有最新的正式文件规定吗?有文件的文号也行啊。能传给我看看吗?我在这里向
您好,我父亲80岁了,现刚去世,他生前1949年--1962年在山东省济宁市水利局速峻队工作,任技术员,1962年响应政策精简退职,在老家一直务农,至今按精简退职人员政策享受相应的生活补助。 今年初查出为肺癌晚期,经几次住院治疗,没有挽留住其生命。 现想咨询一下,原单位是否有一定的医疗补助,去世后有无丧葬费、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