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A在s市从其单位购得公有住房一套,2005年A把该房屋的其中一间借给他的外甥B结婚用,之后由于年老身体差就经常回农村老家住,2007年12月A老人应单位要求来S市检查身体,想着冬天s市的房子暖气很热就想在此过冬,入住期间,A老人经常受B的虐待,A老人很生气,于是想到房产证不能落入B手里,就找来B要房产证,B却总是推三阻四的说:“不知道放哪儿了,找到了在给你”。2008年春的一天A老人又朝B要房产证,B却说他家的小孩拿着玩丢了。
A老人没办法,也不知道没了房产证会怎么样,该怎么办?一直到5月份的时候,遇上%E
遇上居委会的人上门查户口,A老人问他们房产证丢了怎么办?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告诉他 “到房管局补一个就行了。”
于是A老人就到房管局去补证,但没想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他的房子已经在2005年就卖了”。经打印出来的资料显示买房人正是他的外甥B。A老人相当纳闷,他自己从未到过房管局也从未出卖过自己的房子,这房子怎么就被过户了呢
A老人从房管局回来后虽然很生气但念及B是自己的亲外甥,就跟B协商房款事宜未果,于2008年底无奈将房管局和B上诉至该市区法院,经过几次审理,B也承认A老人与他的房屋买卖契约的签字是他自己一人所为,且没有付一分钱的房款,但硬说契约上的手印是A老人所为。为使事情明朗化也为能给自己讨个公道,A老人申请了指纹鉴定,如今鉴定结果却让A老人死都不能相信“契约上的指纹是A老人所为”。
而实际情况是,A老人确实是从未到过房管局,至于契约上的指纹到底是怎么回事 到现在都想不明白!(老人精神很正常,思维清晰)
事情经过大致就是这样的,我想问,契约上的指纹是否可以作假??鉴定是否准确无误??是不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所按?又如何证明?这个案子A老人到底该该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望请各位资深律师帮帮忙,指点指点迷津!不胜感激
婚前,老公没有房子,其姐姐有个房子是贷款买的,婚前说房子给老公,由于其姐姐在外地,我们结婚的时候才回来,当说房子是否给老公的时候,其姐姐不同意说房子不是给老公一个人的,还有婆婆一份,闹的很不愉快,其姐姐走后月供还是由我和老公付,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 贷款是在建行,还款折在我们手里,每个月我都要拿着他姐姐的折去
您好!我是一名学生,家里遇到这样的一件难事,不知道要怎么办,向您咨询,希望您能给个意见,谢谢!事情是这样的:邻居甲于09年开始翻建房子,翻建面积超过申请的面积(大约有200多平方米),这是事实,城管的由来找过他们,但因他们私底下有找关系,所以最终房子还是建完。这些跟我家本没有关系,我们两家的纠纷是源于门
中介说要交管理费(就是押金)还说个月返还,是厂里要的,当时我们没那么多钱,就压了手机和一点钱在那里,但后来进去了大家都没交,而厂里也不收这个费用,我们该怎么办呢
电动车被大货车挤到路边造成电动车追尾谁的责任?该怎样维护自己利益
昨天5月8号早晨,我亲戚骑电动车上班在行人道正常行驶,一大货车往边上靠据事后司机说是想靠边解手,我亲戚躲避不急造成重伤现在医院手术,已报警,车主跟司机下午来看看就走了什么也没有说,住院押金及手术费用以由我们交。请问接下来我们该怎样解决这个事情维护我们的利益。十万火急谢谢
在试用期期间,被强行辞退,还被恐吓!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在一家销售电子集成显示屏的公司做销售助理,公司叫海閲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我平时都能完成自己的工作,一直很稳定。就是任然在3个月的试用期内。 上周星期五下班时,我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人通知我不要去上班了,说我被辞退了,我当时很诧异,我没有违反公司任何规定,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就这样被无理由辞退,而且叫我以
您好! 我是位结婚多年没怀孕的人,去年在一家医院里就治,还做了手术。手术很成功,手术之后只要喝药打针消炎就可以了。在之后,医生给我开了中药,第一次吃的效果很好。我的病情也在慢慢中恢复,但就是在第二次医生给开的药吃了之后,病情没有好转反而又像没做手术之前一样的痛了。我多次向医生反应过我的病情,但医生给
在超市做收银工作,进去的时候都只是口头约定,劳动合同也没签,刚开始的时候说试用3天就上班,也没说试用期多久,还被要求交了100押金,第一次发工资也被扣了600押金,一共压了700,现在做了两个月不想做了,超市去说3个月试用期还没做到不于批复辞职,要辞职要麽自离,要麽写急辞书,但是急辞他们要扣15天工资,押金一分
我在网上找了北京一出版社一份兼职打字的工作,招聘上写只需要交200元的报名费,汇过去之后,他们给了我一个电话,经过交流之后,电话中的安先生以版权安全问题要再交2000,我汇过去了。在10号的时候,那个公司的快递人员声称已经到了苏州,但在签署合同之前还要交5000办一份保险,事后会退还,我没有继续汇钱,提出归还220
我们与公司在去年9月份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当时签订时有公司给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这一条,后来公司说拿到劳动局备案,就把合同都收了回去,再没给我们看过,但是昨天我们要回合同办户口,突然发现交纳保险的那一条都被划掉了,用汉字改为“无”了。 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份合同还有
我们有一套房产,只有丈夫一个人的名字,现在他想花钱,执意卖掉,我清楚这钱一般有去无回,可房产局说只要他自己完全可以卖掉,他又不同意写上我的名字,现在又不想直接要求离婚分割财产,我有什么办法阻止他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