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描述】 2015年9月14日晚,我朋友王某(化名)利用自购电瓶车(超标电动车,未有相关载客资质),在沙井区域载客,当时逆行和对面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具体过程不详细说,现在我朋友膝盖受伤,乘客(重某)眼睛上部额骨受伤凹陷,判定骨折,医生为出具具体的检验报告;目前交警已经出示责任判定书;我朋友70%责任,对方事故车辆30%责任; 【案件进展】 乘客(重某)在医院观察治疗(医生说要观察15天才能手术),朋友王某在交警队拘留,事故对方已经离开;目前双方均有家属到交警队进行协商,由于重某未治疗,没有谈判赔偿方案;协商私了,重某家属以治疗好伤者再议为由未有实质性协商进展,但是交警队言明下午还没有协商好,朋友王某下午将送往派出所拘留; 【疑问】 1、在没有治疗好重某之前,朋友王某是否需要一直拘留?拘留在哪里?由谁执行? 2、对于此类案件,朋友王某是否有牢狱之灾? 3、协商不出结果,案件是自动上交到法院,还是由伤者家属向法院诉讼? 4、若协商失败,如伤者要求费用较高,朋友王某支付不起;只能支付力所能及的部分;极端情况下,朋友王某是否需要拘留或者判刑? 【诉求】 情况大概是这样,请问我们下一步应该怎么做?该我们承担的责任我们不推卸,现在我们都是在同一条船上的人,但是现在朋友由于协商不好就要入狱,对方家属不配合协商,双方都是农村的,太高的费用肯定支付不起,在伤者家属不体谅的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做?毕竟现在是两个家庭的命运;
本人11月13号·撞上一个骑自行车的了·去医院检查小腿有轻微骨折·他已近住院17天了·药费我垫了4000块·他本人垫了1200块·他说私了给他2000-3000块·不然就去法院起诉我·我该怎么办呢?
三人开面包车车从某地回家,途中对面有一辆拉着沙子大车违反交通规则,撞上面包车,致使面包车内三人全部死亡,请问受害人家属应怎么办?哪些部门负责处理?
几天前驾车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在一十字路口和另一台车撞在了一起,对方司机满身酒味,所以在交警到现场后,我强烈要求对司机进行酒精测试,交警在处理这个事故中,没有做问询记录,在对方当事人提供不了驾驶证,行驶证的情况下(对方当事人说证在家没带),没有进行酒精测试,就直接让对方当事人回家去拿证,结果对方当事人走后,就再没
我驾驶摩托车,与一辆违章在路口调头的出租车相撞,造成面部被玻璃划伤,长约7cm,现在正协商赔偿问题,咨询下赔偿计算问题。
我是2007.06.02的交通事故.对方是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到现在未处理。对方现在提出所有医药费要我负担.我怎么办?是不是不要理他
摩托车追尾事故导致死亡 夜间公路前方停放车辆没有开启任何停车标致,导致后便车辆追尾致人死亡 然后司机摘掉牌照逃跑 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了、肇事人没逃逸),经法院了怎么处理!会判刑吗?
我朋友于2010年9月28号骑辆无牌照的踏板摩托车在徐州市区正常行驶(无驾照),把一50多岁行人撞倒在地,头部受重伤,送到医院成植物人了,过了有一个礼拜就去世了!死者家属私了要1百万(死者是铁道退休工人),我朋友拿不出这么多钱,所以经法庭解决!于12月10号开庭审理此案!在此期间一直被公安拘留!我想问一下,我朋友
10月26日,本人经历一起交通事故,由于多种原因已经报了保险,并在简易程序认定书上签字。 之后,本人对此事故产生了质疑,一直在维权的路上,先后找到交通大队上级主管部门等单位,,,我一直怀疑受伤当事人一方联合作伪证,认定本人全责的依据就是有两个学生证人指正。后经过维权,警方给本人提供了2学生事后指正事发现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是否有理由不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先谢谢您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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