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2010年烟台职工平均工资已经下来,为33509.
我工伤9级,按工伤规定,可以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为27个月。
我想请问,如果我现在跟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我应该在何时拿到这27个月的补助金?
这个我知道应当由单位支付,我想问的是:是由单位在收到我的辞职申请后立即支付,还是要等社保部门的一些手续才能支付?领取这个补助金的时间有多长?
我公司有一员工在试用期内发生工伤,经治疗现基本好转,在前几天刚为其申报了工伤,现他要求辞职,请问公司方可以给他辞职么?需要办理些什么手续呢?
同事在工作时操作失误造成自己和他人骨折 应该怎样解决 单位已经付了医药费 我是受害人 我还可以要求赔偿吗?我脚趾骨第2根和第3根骨骨折 可以认定为几级工伤?和怎样的赔偿标准 再次谢谢啦
我是一名包工头,因为工人在工作时受伤,骨头被伤到了,经过治疗后,关节不是很活动,我已经承担其中的医疗费2000元和2000的营养费,现在他要我支付60000元的营养费,如不赔付就上法院起诉,如果走法律程序,这场官司我能赢吗?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
我在一家私人单位做文员,5月13日左右跟公司老板发生冲突,当时想离开公司,公司老板说要扣半个月的工资。说作为我离开职位造成空缺的损失,之后,我递交了辞职报告,说到31日正式离开公司,公司老板也默许了。今天又说,如果我走的那天还招不到人,就要扣我工资扣到他招到人为止。意思就是他如果15天招不到人就扣我半个月
我今年2月应聘到江苏泰兴某公司做销售人员。入职时讲好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大专以下1000,本科1200.转正后都是1500.三个月不到的时间我发现这个公司工资制度不正规,基本工资全要到年底才发。在外的补贴也不能及时派到。自己不断往里面垫钱。我决定辞职。最后结算的时候说我是自己辞职的,公司不会发工资给我。补助
父亲受雇于一老板的店面装修,(临时工,没有买保险也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关系),被其中的一位工友在凿地板砖时,其小水泥硬块伤了右眼,伤情非常严重,医生说手术后右眼视力基本无法复明,现仍在医院作治疗,请问这样算不算工伤?究竟谁应该负主要责任?责任如何划分?应该怎么赔偿?
厂规:入厂后三个月可以辞职,辞职要提前一个月申请。我们10来个人在这几天都做够三个月了,就申请辞职,但主管是这样批准辞职的“第一个人去辞职,推迟一个月,第二个人推迟一个半月,第三人推迟两个月,第四人推迟两个半月····”就这样依次类推,到我辞职离厂的日期都已经大半年后了。他厂这样做合法吗?我要怎么样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