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要求已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必须购买社保五险,但是有部分员工属于原来有正式单位(内退或停薪留职的),他们的保险现在还在原单位交,不由我们公司交。而且他们又不愿意购买意外伤害险。那么如果他们在公司工作期间发生了工伤事故,赔偿怎么处理?遇到这种人,公司跟他们签《责任免除书》是否有法律效应?
本人是一全额事业单位职工,由于工作途中出车祸(乘车人),通过劳动部门鉴定为八级伤残。住院期间医药费由单位垫付,其他费用目前都是自理的。由于发生工伤后一月内单位未给劳动部门报,所以社保部门说所有费用他们不管,请问是这样吗?另外,按照工伤管理条例规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社保局说由于是车祸工伤,要先由责任方
各位律师,你好。我是连云港一个县级农民。今年5月8号我父亲在一个建筑工地干活,被高楼处一水电工的水管落下砸到了右手臂。现在右手臂的一块肌肉被切除。半年内不能实现体力劳动。肇事方是属于建筑公司一个水电承包商的被雇佣工人。现在就是水电承包商医药费是付的。谈到误工费,他表明只付一个月的误工费。现在由于没有谈
我是一名司炉工,1948.9.10出生,退休后去一家私营工伤上班,工作中锅炉有问题,拿工具紧固螺丝,由于用力过大,链条断了,打到我的有眼睛,经手术,眼球保住,但失明了,另一只眼睛正常,治疗期间,工伤负担所有医疗费用,同时按正常上班工资发放,现在已经七个月,病情稳定了,请求如何赔偿。
在工地上干活,是给私人干活,他们共五股,主要是做护坡,在干活时一只眼睛被同事砸石头溅起的石子砸伤,视网膜、白内障和眼睛黑仁遭到破坏,现在做完手术,不能完全看到东西,差不多只能有以前五分之一的视力!请问这算工伤吗,怎么赔偿啊?
你好,我的父亲是个农民工,在浙江的某工地上做工导致右手的两个手指粉碎性骨折,手指血管和破裂,医生建议住院一个月,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向承包商索赔呢?
父亲受雇于一老板的店面装修,(临时工,没有买保险也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关系),被其中的一位工友在凿地板砖时,其小水泥硬块伤了右眼,伤情非常严重,医生说手术后右眼视力基本无法复明,现仍在医院作治疗,请问这样算不算工伤?究竟谁应该负主要责任?责任如何划分?应该怎么赔偿?
我四月二十六日做的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写的时间是三月二十六日,而我工伤认定时间是三月二十九日,工伤鉴定是在工伤认定之后,这样有冲突,请问时间写错对我要求赔偿有没有影响,结论是否仍有法律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