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七级残疾军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是否能享受由企业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 根据国法秘函[2007]3号中明确答复“对企业伤残军人已在退役前享受残疾抚恤金的,......不能重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问题是我在退役前从来没有领取过残疾抚恤金,我的理解是,反过
我爸1953出生,服役期间抗美援老,是伤残军人,二等乙,因战。伤残证2001县里边才给办下来。其实从我爸退役后就开始找了,但县里边一直不给批。拖了十几年,知道2001年才给办下来。 我想的问的是:如果伤残证县里边不拖着,应该早就发抚恤金了,现在还能不能把耽误的那十几年的抚恤金补发呢? 希望了解的朋友回答一下,
我是一名农村籍复员军人复员后村里不给我落农村户口还不享受村民待遇为什么解决问题找哪个单位
我是一名农村籍复员军人复员后村里不给我落农村户口还不享受村民待遇为什么解决问题找哪个单位,应该怎么办。
国家提倡以人为本,但是7级到10级的伤残军人却不被重视,补贴少得可怜,尤其下岗伤残军人,上有老下有小,加之身体残缺,不但没有经济来源,每年还要每年交纳各种保险几千元,国家是否给予更优厚的补助,或应允提前退休。
一老转业军人,65年参军,89年正团职转业,6级伤残,到地方安置到企业,待遇正科级。希望咨询转业时地方给予待遇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如何补偿?谢谢! 联系当地民政部门得到的答案是无法解决,要找原部队商量补偿,不知是否是推诿。该问题到底该由那个部门负责?谢谢!
我父亲今年89岁,在村从事会计工作几十年,现享受县组织部批准的退休待遇,待遇标准为:本村村民人均收入的70%。近期,因对村里应付退休待遇问题,思虑过度,不幸去世。 请问: 第一, 此待遇属于福利性质还是工资性质?此规定是否受法律保护? 第二, 村委会每年都有上报各级政府统计部门的关于村民收入标准的数据,但不
我是2010年05月份因公八级伤残转业军人,还参加过国际维和行动,荣获联合国颁发的一级荣誉勋章。去民政局报到工作人员让我自谋职业,说只能分到私人企业,随时都可以下岗,家里亲人都是农民,也不知道去找谁,不是根据国家规定,伤残转业军人优先安排,择优安排。不能随时辞退。谢谢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是替我一个亲戚咨询一个人身伤害赔偿的问题。事情经过大致如下: 我亲戚属于南汇“一条龙”红丧喜事服务里面做勤杂工的,今年1月份,她们在帮一家人家办理喜事时,在洗鱼时,手上拿了一把剪刀,旁边摆着酒水。在此同时,东道主家一位客人过来取酒水,看到他不方便取酒,出于好意,我亲戚搭手帮助他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