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孩子读书的问题,我想把我和孩子的户口转移到父母家。我们的户口都在成都的青羊区,属于不同的街道。
我有一个女朋友,1996年与现在的男友开始同居。同居期间各自经济分开使用,是AA制。2004年一同搬进女方所买的住房里居住,现在女方提出分手,男方要求女方所有财产包括(门面,房子,车库)全部要平分一半。请问法律是否支持男方这一要求? 谢谢律师们的回答~ 还需补充一点,同居期间所购得全部财产没有明确的文字约定,但
生活,各有各的说法,我生命的1/3时间里,作为母亲一方,没有尽作为母亲的责任,心里委屈,在网络上浏览了成片成片的评论,说的是法律不支持有血缘关系的双亲断绝关系,任何一方在先都不可以?有的事情我也不想以偏盖全,我也愿意尊重事实,不带虚的,但是现在比较相信做出来永远是好的,嘴里说的再好听再甜,不做出行动感
我在浙江老家自己有交社保,在上海自己开公司,我感觉外来综合保险没什么用处,不如我所交的商业保险全面(意外和重大疾病),养老金交1年才一张养老补贴单,也不知道退休后能拿到多少,重要的是我不想交综合保险了,但是如果我不交,单位做账的时候我的工资还是纳入支出类,会有关联吗?我是否必须交?
在校大学生集体户口办理登记结婚后,毕业后户口是否可以迁回辽宁阜新?因为涉及房屋拆迁,男方是上海集体户口。 我现在在长春某大学。这个问题最近很急迫,谢谢您的耐心,期待您的答复。
母亲是广州集体户口,父亲是北京户口,离婚后孩子是否可以保留北京户口?
我(女方)是广州集体户口,丈夫是北京户口,离婚后孩子是否可以保留北京户口?原因有两个,一是我在北京工作10年了,有一套房子,在广州仅仅有一个集体户口,没有房子,将来也不想在广州生活。
女方婚前房子,她户口在里面,婚后动迁了,离婚是否可以分她的动迁款,比方说是30万,我是否可以分一半?
女方婚前房子,她户口在里面,婚后动迁了,离婚是否可以分她的动迁款,比方说是30万,我是否可以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