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房子,她户口在里面,婚后动迁了,离婚是否可以分她的动迁款,比方说是30万,我是否可以分一半?
如果房子是女方婚前财产,拆迁所得仍归女方所有。
不可以的
你无权分割,别说一半,一分你也无权分得。
动迁款组成部分有很多,还要看你是否被安置人和装修等情形,看具体的动迁政策,如果是这样,你也许可以分得其中部分,但是单单就房屋本身而言,其相应部分的动迁款,你无权分享。
可以的,婚后因为户口原因而不是因为产权的原因取得的动迁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半,更多信息参考www.15800797508.com
具体要看女方房屋是私房还是公有租赁房屋,如果拆迁的房屋系私房,那么拆迁安置中的房屋补偿款就是原私有房屋的转化形式,仍然属于原房屋的产权人所有,但是对于其他形式的补贴或者费用,比如速迁费、过渡费、奖励费、早签约奖励费等属于补贴性质,按照规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拆迁款系基于拆迁人是同住人身份而获得的补偿安置款,其性质上应当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补偿,并非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形式。因此,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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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傅律师的观点。
什么性质房屋?如是私房,你无权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