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2月接到北京人保公司电话说在02年我有一笔保险借款至今未还,并且有我的委托书及当时业务员签字当时有3000多到现在已经有5000多元,但是我并没有实际操作过此事。请问我该如何解决此事?谢谢!
本人向公司借款买房,现要离职,但只能在3-5年内还清,可是公司一定要求现在还清才可以离开公司,请问我强行离开公司会有什么后果
在公司入职的时候,签署了委任书,工资标明是6000元包干,后续由于个人业务不景气,工资不停降薪。同时在公司第一和二个月入职的时候签署了工资单,其它的月份都没有。社保公司没有购买,说我没有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后续我自己个人购买了社保,经了解买社保好像不用计划生育证明。期间我以项目的形式,个人借款多次,借款累
本人因购房需要,要向公司借款5万元,款已经借到,但现公司规定,要我们拿购房发票当借款抵押,还完所借5万再把发票还给我们,而我们买的房子要今年12月才可以交楼,如果把发票给了公司,交楼时又要向公司要回,太麻烦了,如果真的把购房发票给公司当抵押,要不要通过什么手续,比如说要不要写发票签收单之类的?证明发票交
企业不得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借款,请问那么企业可以借款给哪些特定人群?有用途上的限制吗?例如个人需要资金投资注册新的公司可以吗?
某人以某公司的名义向我分多次借款合计48万,至今未还,有什么办法?
借条是这样写的 融资收据 兹由于开展产品检测、检验业务需要,今收到###RMB10000(人民币一万元),定于2006年5月1日前归还该款,并支付业务利润(人民币贰万元)。 此据! ### 2005年5月1日 是十万元 也就是20%利息,一直催都没还,后来那
同事是做出纳工作的,因为业务部门的杨某来借暂借款项,因为当时事情比较急没有老总签字,出纳就把钱给她了,并把她写的公司统一的借据保留在财务, 现在财务开始清理暂借款发现在这张借据,但现在杨某失口否认不承认当初借款了,说单据上没有领导签字不可能拿到钱,说写的单据是忘记拿了,落在财务的。 想咨询一下律师,
以公司名义借我私人的钱,我应该怎么要求对方写借款条才有效?以合约方式?到时追债的话是追股东还是法人?谁负责还债的?如果公司名下无资产,申请破产的话我是否可以追股东还债?对方是有限责任公司 我想知道是追公司法人的还是股东的?是谁来承担这笔债务?如果对方申请破产的话,这债务还可以向私人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