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于2008年9月13日租的现时铺位,为期两年,店租是每月600,月交.因为当时那里还没开发,所以店租稍低,今年我这边发展很快,店租升的很快,现在房东想租给另一人每有1000元,我店生意还可以不想解除合同,请问各位若他强行解除合同且威胁到我的正常营业我应该获得什么赔偿?另外我们当时在合同是有违约协定的:如果是甲方违约,则要
09年5月签订租约,租期两年,刚交了半年的房租,但房东最近把商铺卖了(房东卖方没有要我签放弃优先购买的字),要我两月后搬出,因为当初合同签得比较简单,只提到提前两月通知,违约金1月房租。但我装修费用差不多要两年的房租,还有生意损失,我能索赔吗?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谢谢
我是承租方(乙方) 二天前签合同,现在出租方(甲方)后悔,想违约。 我已交了一万元保证金。 我们合同中第七条规定:合同期未满,乙方提前退铺的,保证金不退。但未说明甲方违约赔多少。 另外现在甲方只是口头说要违约,我如何起诉索赔? 如果不理他,他不收租金,我将来就变成没交租金违约了。
我签了一间商铺,签了五年的,月租1500元,到现在才使用了两年,现在房东要收回商铺,如果我不搬,房东要停水停电,请问我可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如果搬迁,我可以怎样向房东索取赔偿?
我是乙方,于2008年12月20日于甲方签订了商铺租赁的合同,合同约定商铺年租金为20万一年,合同期三年,即于2008年12月20日到2011年12月1日止,第一年于2008年12月20付租金20万,其余年租金于每年12月1日缴次年的租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只写了一句双方不得违约。我于2010年12月1日缴了20万给甲方做2010年12月1日至2011
我是乙方,于2008年12月20日于甲方签订了商铺租赁的合同,合同约定商铺年租金为20万一年,合同期三年,即于2008年12月20日到2011年12月1日止,第一年于2008年12月20付租金20万,其余年租金于每年12月1日缴次年的租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只写了一句双方不得违约。我于2010年12月1日缴了20万给甲方做2010年12月1日至2011
2006年购买的xx花园商铺,合同规定业主先交一半的房款,剩下的一半房款由xx公司负责还款,xx公司无偿使用三年,按照合同2001年1月1日准时交付业主使用,并给发放商铺的房产证,目前xx花园商铺一直没有完工及正式开业,按规定属于违约,xx花园的工作人员解释可以退款,但不按照合同的全额退款,只退还当初交的商铺一半的价格
温泉小镇说是开盘商铺和住宅,我选的是商铺,他们电话通知不开商铺了,我说,既然不开商铺我就选住宅,结果他们没有改选住宅,到了开盘没有通知我,我就没机会选房了,我还交30000元会员费这是第一期开盘享受优惠,后期不会享受第一期优惠,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1.起火原因刀削面店主在其店内炼油过程中,因用火不慎致使油锅起火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所致。2.灾害成因为彩钢板房耐火等级较低,迅速燃烧,灭火扑救困难。(房主是公路段,房子是彩钢板房) 注:我饭馆在刀削面隔壁,刀削面店起火将我店内所有物品烧毁。请问如何向公路段索赔违约金?如何划分责任?租房后和公路段签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