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加班,比如5月8日(星期天)我加班12小时,后5月9日(星期一)安排休息,那我5月8日超过8小时的那4个小时应该算1.5倍还是2倍?同样,5月2日(星期一)是国家安排调休的,我上了12小时班,超过8小时的部分是1.5倍还是2倍?国家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加班工资计算都知道:工资基数/21.75*300%(这里是法定假日),但我们公司在发加班工资的时候却是:工资基数/21.75*200%,他们的解释是月工资里面已经包括了那一天的工资了,再加上200%就是那天300%的工资了.这样做法对吗?这个劳动法上有点模糊,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可以证明他这个说法错误吗?
本人今年2月22日入职,3月18日离职,公司规定协议试用期为3个月,加班可以补休,我离职时已累计加班25.5小时,公司没能安排我补休,同时说加班没有加班费,入职时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工资要到下月才能发放,请问我能追讨加班费嘛?我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公司是私人的,上班时间5天半,星期六加班按多少倍?平时星期一到
除法定节日当天的假期,公司是否可以不支付200%的工资,以调休代替? 调休时间公司是否可以强制规定?
节假日加班时的加班工资的计算问题,说是按300%发放的,但是什么的300%?所谓的三倍工资中的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我是做技工的,和单位签合同是按综合计算工时制,按北京最低工资标准800每个月,每天工作12小时,没有休息日,平均工资2000元,我想知道如何计算加班费,如果按每个月800计算加班费,那太不合理了,还有其它的计算方法吗.
我3月29日进公司上班,试用期工资是底薪1000块+提成,每月有3天休息,公司给我3月份的工资计算方法是1000/30*(30-28)+提成,计算式中的28为缺勤天数,但我实际工作天数是3天,而计算工式中只算了两天,这是否合理合法?
我在公司的基本工资是960补体380中班费8元夜班费10元,保险扣320住房公积金扣230.听说南通最低工资1140我现在拿到手没1140还有加班费是960除以174是5.5一小时这样的计算法正确吗,公司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职工在公休或法定节假日加班,计发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如何确定?对此,国家或四川省有何具体规定,若有,请告知其相关规定的文件名称及文号。
你好,我是在广东惠州一家线路板厂工作,我们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生活津贴、全勤奖等几部分,但公司安排员工加班都是以惠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800元),使得我们周末加班的工资比正常上班一天的工资还低。(合同中也说按最低工资计算加班)请问这样的计算方式是否合理?我能否找到公司赔偿?目前我们厂有800+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