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继父于2年前用我的名字和信息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他打算出售此房,因为我暂时在外地不能回津,他自己打印了一份他写的我委托他卖房的委托书,因为我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一直被他扣押,所以我有几个问题请教: 1、那份他写的委托书有法律效率么? 2、他可能不还银行贷款就出售房子么? 3、如果此事委托律师办理费用是多少? 我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怕他不还贷款,把售房款卷跑。此人原是房地产开发商相当有实践经验。
我父亲今年56.内退在家,现有一个45平方的面门想贷款,户主是他的名字,请问可以用房屋公积金申请贷款吗?需要些什么手续? 补充:对了,重要的是贷款的钱不是用来买房,是拿来周转生意的。
这块地皮是国土局拍卖的,离地表5米下面有一条宽1.05米,高1.45米的污水排水沟,请问这个按照法律,能不能卖的,他们卖的时候没有说下面有沟的,我现在买下了,他们不肯退款,该怎么办?
急急急急急!!~~~~!!帮帮我啊~@!婚前贷款房屋 婚后是否可以添加姓名 共有财产
还钱贷款房屋 现在贷款还在 想在婚后在房产证上添加姓名 为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双方对此没有异议。。有什么方便可行省钱的方法吗 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吗
我家有这么一个问题,我二舅10年前欠我妈5万元,我姥姥没死的时候说拿这个房子顶那5万元,他也同意了,但是就没有改名,让我姥姥在那住,去年我姥死了,他想要回房子,说要给我妈这五万,我妈想了想是自己的弟弟也就同意了,他拿着房子贷款出9万,没有给我妈,在这之前给我妈打了个欠条,现在房子在动迁,他没还上贷款,还
关于析产房产权过户和出售的有关规定和需要缴纳给房屋交易所的一切费用和税收的详情
我和我的前妻于2006年11月在蚌埠市区共同办按揭买了一套房屋(其实首期和别的一切费用都是由本人负担的)。2,3年前我们由于感情破裂而分开,经过蚌埠市法院我们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因为我们结婚的时候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个按揭房被判给了我,而我也付给了女方相应的钱物。但是当时房产证上是女方的名字,现在我需要
您好:我用亲戚家的房子贷了一笔款,账户名是亲戚的名字 但是还钱的是我。现在,亲戚有事被拘留,事件还在调查中,但是已经有有管部门来调查他家的资产了。我想问一下,如果罪名成立,他的资产被查封,那么 这个贷款的账户怎么办?账户会被停吗?发下来的钱银行会要回去吗? 这会造成我的什么影响?谢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