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原规划图,邻居房屋后门离我家房屋前门有20米马路距离.现邻居在后面建杂房,本来他只有10平米的面积,他却建了25平米下来,明显占用了公共马路的面积,而且对方还要求建三层,为此我家提出异议,对方却说他已得到乡政府和县政府的合法批复手续,请问他们这样的行为合法吗?是否国土部门批地时应该听取周边居民的意见?我们是否有权维权???我们应该采取怎样的办法??谢谢!!!(经证实土地确实已批复下来)
我们这个地方是两县交界的地方,我们家现在房子所建地是属于对方村里的,当初是我们花钱在私人手上买下来的,所以现在我们要求村委组和乡政府把原规划图拿出来,政府却帮着对方不拿出来,请问我们现在拿不到证据,如果起诉,取胜的机会大吗?这样对我们家的房屋有没有影响??谢谢!!
农民之间相互口头互换承包地12年,没有签定书面合同和到村里备案,但是双方在自己互换的土地上耕种12年,现在乡镇招商引资征用土地,其中一方的土地被征用,而另一方则以承包地原主是自己为由要求土地补偿费归自己所有,请问土地补偿费应该归谁所有。
我将土地租给了村委会,签定了两份合同 请大家帮我分析一下 ,看是不是有效 第一份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某某村民(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某某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公平协商,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某某面积某某亩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
我是济南历城区郊区的村民,最近我村因为南水北调工程占地200余亩,国家给予补偿金近千万,村民为钱的分配问题闹出黑多矛盾。 我村因村中很多问题调整土地调整不动所以有近十年没有全村调整土地有的只是村民之间的以地换地,每一个小队都各自种自己的土地,都相安无事,但这次占地只占用了三个小队的土地有一个小队一分地
我家承包了村里的荒山种植松树,承包期限是四十年。我家已种植很多东北松3年。现在有一个变电站建设要建在这儿,要征用这些土地,请问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赔付我家的损失,赔付的标准是多少
1992年,我村R某因外出打工,将自己承包的2.07亩地交由我父亲代耕,而此前这2.07亩地R某已弃耕多年。1995年,我父亲与R某在村委办理了这2.07亩地的过户手续,但手续非常简单,R某把纳粮簿交给了父亲,但双发都没有签名,没有签订合同,而我村一直以来农户之间的过户手续90%以上都是如此办理,村委和村民都一致认可的。此后
我们这邻里之间都有一个1米左右的小胡同,不在双方的宅基地范围之内,这个小胡同是为了双方修房盖屋时使用,因卫生间排水需要在此胡同内埋pvc下水管,对方已埋过,我埋管时对方粗暴干涉,村委会调解人员已明确告诉对方此乃公共面积,双方都有权使用,对方置若罔闻!我该怎么办?如果上法院起诉,我依什么理由起诉? 官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