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1998年黑政明传16号《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第五条二款中“要维护林权证的法律地位,凡以颁发林权证的地方不得再重复颁发土地证、草原证等权属凭证,已颁发的一律作废”)和(《黑龙江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处理土地
2004年,我们院的几家人共同出土地和钱修了一条公路,现在土地被国家征用(所有的人都农转非了),而04年修的路也被一个企业做为了他们公司的货运道,请问我们是否有权要求其给予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是内蒙古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农民想咨询一下相关法律知识,请给予解答。 高速公路占用我土地若干,请问相关法律如何赔偿。 如果对方给的赔偿不合适,我是否有权回绝。他们有没有权利强制占地。
我们村的村长把村里的菜地全部卖了 我也是村里的一员 由于我结婚的时候也就是说我的户口迁到本村的时候没有赶到村里最后一次分地 所以到现在我和我家孩子在村里没有耕地 现在村里的地全部卖完 我们分不到一分钱 请问您我们这一部分人有权力向村里所要赔偿款吗?
新农村建设要占用我家责任田,有水井的,我家责任田有一部分建了猪舍,养了几十头猪和下蛋的母鸡。刚建好投入使用现在要有新农村建设占用土地,请问我们该怎么获得我的应得的补偿。
我们在修建高速公路时占用了几间沙石厂, 砂石厂 需要搬迁,对砂石厂的赔偿采用修建时的价格还是采用重建时的价格,请专家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