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收到最高法“受理通知书”后,发现再审申请书中有些事实和理由阐述不好,是否可以对其进行补充和修正?收到“受理通知书”后下一步的程序该是做什么?
档案部分材料丢失,法院以不属受理范围不做处理判决, 我是否还可以上诉?
本人还有2年将可以退休。今年初同事怀孕办准生证发现我们的档案没有在单位的集体户中存档(我们二人是一起办理当时的存档),回单位寻找后撬开单位的一个闲置铁皮柜后找到了已被拆封的二人档案。单位的集体户存档中介不接受拆封的档案,领导通过关系找了另一家人才,同事的档案因为没有丢失材料被接收。而同事回来后告诉我
如标题所示,已经有三个多月了,收到人家的匿名短信,是否可以报警?警察会受理么? 最后一条短信是这样说的:“你这个婊子有本事来找我呀!哼。。。” 这算是人身侮辱么? 我知道她是公司的人,但是是用匿名的短信发过来的。
2011年3月26日合同到期不续签,2月25通知我不要上班,回家自己找工作。我的年假因之前没有休,单位说:“3月1日至5日就算休年假的时间。我觉得:”国家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不应该把年休假放在这期间,如果放在里边儿,找工作的时间就不到一个月,感觉不合法,请专家告诉我:应该怎样要回属于我们的合法经济。(其他经济补
前几天,房主过来说要涨房租,也没有具体说要卖房,我们还有2个多月就到期了,也没有说不续签,但房主就没再通知我们就把房子卖了,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其赔偿。具体金额怎么规定的。
购销合同官司,我方已经收到原告所在地法院传票,是否可以申请转到我方所在地法院开庭审理?
本人去年12月中旬签定了一份《面料购销合同》,当时合同上约定: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工商行政局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由原告提供) 之后发大货之前的《面料产品质量保证函》里,也同样约定: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的工商行政局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人工作单位是北京市教委直管的一家音像报刊总社,从2007年7月我服从总社党委决议到下属一个杂志社担任副社长兼副主编的重任,虽然升职了但是并未加薪。总社2008年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中有明确规定——“岗变薪变”,我的岗位发生变化后,工作性质、工作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我找到领导请求按文件落实“岗变薪变”政策,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