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乡政府要求我们出让土地,并转为城市户口,但只给予少量补偿金额,我们想不转,但不转就要强制使用土地并转为城市户口
我们常年在外,今年元月一号回家的时候,队长才告知,我母亲的户口在村里规定每户必须转一个的情况下转了。而且还说赚了就不能更改。我想知道,为了完成上面的任务而在完全没有告知当事人,更没有征得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就把户口给转了,这样的操作是合法的吗?如果不愿意转,当地政府能像转的时候一样,在不经过相关部门的
农转非之后在农村的土地还能获得补偿,听说这个权利是可以保留的,对不对?
我的户口是重庆合川的,我现在要准备把户口转到重庆北部新区,他们说农转非之后,我的户口就不在合川了,我在合川的土地以后被占还能获得赔偿。请问这种获得赔偿的权利还能保留吗,有没有这种说法?
我的户口在西务,之前是农业户口,南尖塔派出所户籍科的工作人员说在2010年11月2日集体转为非农业户口,但是我们未得到任何通知。而且说不用换户口本,但是户口本上仍写的是农业户口。 我想请问,农转非不需要通知本人是吗?还有农转非即成为非农业户口,和本身的城镇户口是一模一样的吗?是全国的城镇户口吗?
我于2000年买的非农户,自此和父母户口分离,但土地未退。于2006年在开县县城购买占地移民房,(至今房产证还未办下来。)父母于07年搬来一起住。老家的承包地范围据说已规划成工业园区。但是老家的土木结构的房屋由于年久失修,已开始破损。现在面临农村梯度转移,不知如何是好,所以特请教您! 1.如果选择退宅基地,保留
请教:我们一批人(40多人)是在1996年底办了农转非,但没享受国家的社保补贴,请问我们现在是否能享受征地农转非时年龄不满16周岁的人员,向其法定监护人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6000元; 2、征地农转非时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的人员,发给10000元补贴。为鼓励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