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给朋友一笔钱做生意,条件为每月以总金额的10%付我利息并写有借据,现归还期到后他不愿意付这么高的利息,这种情况能受法律的支持吗?这借据受法律保护吗?
本人经营一家餐厅,由于管理不善准备歇业,前面欠下一啤酒经销商460元酒款,之后啤酒经销商,趁我不在店时把我价值5千元冰箱抬走,留下张收条,把钱还上,再还我冰箱,想问他们这样犯法了吗?犯了什么罪?
我们有一个分公司,原来是自己经营,现在情况需要,转给另一个人做,但是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证之类要给现在经营的人来用,负责人也已变更为此人,现在我想与他签份协议,怕他用我们分公司的名义去做抵押贷款或做其它的损失我们利益和违法的事。现需一份关于此类的范文!谢谢!
公司法人和债务人串通合谋损害公司利益,和债务人去公证处做“债权债务已结清的申明公证”,放弃30万的债
公司法人和债务人串通合谋损害公司利益,和债务人去公证处做“债权债务已结清的申明公证”,放弃30万的债权,请问该如何维权?及如何追究公司法人和债务人的法律责任? 公证处不给撤申明!法人现已潜逃,也没钱赔,如何再追究债务人的欠款?
一·债务人因违法被判刑坐监,债权人是否可向其债务人的家人索要债款? 二·债权人向法院提交诉讼时,法院是否帮其向债务人的家里发送法院传票?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同居同省不同市县,其判决地点在哪? 四·债权人手中拥有债务人的欠据(在签名上盖上指印),且起诉期的两年内胜诉的概率有多大?(附加:在借贷期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问题,事情是这样的,弟弟像我借钱,我没有钱,如是我到好朋友那帮他借了5万块钱,说好今年4月底还清,当时那钱我朋友是打在我卡上,我转给我弟弟的,然后我弟弟写了借条传真给我那朋友,借条上的身份证号码查出是别人的号码,现在我弟弟跑了,朋友说要去报案,这件事我要负什么责任?
我在没有拿到房地产估价师证书之前和一家评估公司签了一份合同,此合同为空白合同,我只在开头乙方处签了名及身份证号码,合同后面我们都没有写,为空白,他和我说好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2500,我干了40天后辞,他与我辞职后30天给我开了2500元工资,现在他要我把工资退回去1600元,因为我走时他要我把证注册在他公司,因为
B公司对A公司有债权,对C公司有债务,为逃避债务,故意让公司被吊销,同时,将债权转让给D公司,由D公司向A公司讨债,这样做合法吗? D公司与A公司不同城,与B公司同城,为了管辖权问题,便将B公司(债权转让方)和A公司同时列为被告,这样可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