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公司负责人变更后的债权债务问题
第一说明分公司经营方式;第二说明公公司债务债权承担问题;第三,限制分公司从事某种事务的权利如抵押贷款,以分公司名义借贷,分公司担保等不在分公司负责人处的权限并约定如进行此种行为责任承担及不得从事违法行为,从事违法行为后果承担问题等。约定好了对其才有约束力,但对外没有约束力,这需要充分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