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0年9月在公司工作至今,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立劳动合同;到过年后口头上说帮我上社保,但到现在也没有帮我购买社保。现在本人想辞职,请问,我能否以未签合同和未购买社保作为理由来辞职,并向公司索取补偿? 如果当我提出辞职,公司又说马上帮我购买社保,我的辞职理由还成立吗? 自动辞职的话,有哪些赔偿?(是不是这两种:1.没签合同:双倍工资;2.没买社保:多一个月工资。)麻烦律师的解答,谢谢!
我是2006年4月进入公司的,现在公司要用减薪的手段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我被无情的减去原工资的17%,要求公司索性解雇我但是公司考虑到赔偿金的问题不做解雇,我自己提出了辞职后要求公司赔偿,可是公司说由于你自己提出辞职得不到赔偿,难道我被减到最低工资也必须无条件接受吗?自己提出的辞职就得不到赔偿吗? 谢谢.
我是一名业务员。我所在的公司老板在得知我有身孕后,以公司没有合适岗位让我回家的休息名义让我离开公司,并没有作出任何补偿。在我没有办理离职手续离开公司后,老板说我无故旷工,没有考勤为由自动辞职。我将老板告上了仲裁庭。在开庭时,我应该如何应对他说我自动辞职这个问题呢?
我在我公司工作15年,因公司不给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自动辞职,但辞职报告没有提到社会养老保险。请问按最新劳动法应该怎样给我补偿。能要求给我补交上社会养老保险吗?
进公司时候签订的是临时合同,并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每月15号发上一个月的工资,现在我想自动离开公司,但是今天,仍然没有得到上一个月的钱,而且还未和领导说,可是已经不能再拖下去了,因为我要去别的公司工作,但是我又担心今天和领导说我自动离职,不要二月份工资;他会和公司说,扣我一月份的钱,我该和他说吗???
进公司时候签订的是临时合同,并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每月15号发上一个月的工资,现在我想自动离开公司,但是今天,仍然没有得到上一个月的钱,而且还未和领导说,可是已经不能再拖下去了,因为我要去别的公司工作,但是我又担心今天和领导说我自动离职,不要二月份工资;他会和公司说,扣我一月份的钱,我该和他说吗???
因请假,经理不同意,于是协商辞职。请问我于5月18日提出辞职,5月的社保应该由公司购买吗?公司如果直接从我的工资里面扣除应该由公司缴纳的部分合法吗?我的工资应该怎么算?麻烦在回答时指出具体参考法律的章节条目,非常感谢!
我是2008.4.22到淮安的总公司上班的。08.6.1日分配到昆山的办事处至今工作有1年半了。在09年的1月份了签了公司所谓的“实习合同”为期3个月。至今到现在都没有其他合同说法,我想问下:如果我现在辞职,我可否让公司支付我工作至今支付双倍工资和保险的赔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