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买了套安置房,把大部分钱都给了,没有留收据,但期间我有对卖家语言录音,房子无法公证,我要去退房,卖家却在推脱我该怎么办
请问我买了套安置房,把大部分钱都给了,没有留收据,但期间我有对卖家语言录音,房子无法公证,我要去退房,卖家却在推脱我该怎么办
2007年11月4号 A、B(买方) 与 C、D(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价格24.6万购买一套安置房。时隔不久卖方 不同意买卖主动提出违约,再次协商后,买方同意卖方的要求将价格调升至25.2万。中介约买卖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重签的合同上买方改为A、B的儿子签名 ,卖方只有 C 一方签字 时间为 2008年4月14日,此后买
我看中一套房子,是安置房,由于安置房要5年后才有房产证(现在没有)不能直接过户,还有比较麻烦的分房子的户主是老人,有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经他们商议后决定卖给他们大哥,现在是大哥在出售,请问应该如何交易呢(怎么交易才能确保不出意外可以过户到我名下)?过户时需要缴纳的费用应该现在协商好吗?到公证处公证后
05年拆迁安置房拿到后(无产权),当时父母跟一个买房人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当时以9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们,但是当时是没有房屋产权的,所以到公证处去做了公证。 现在我们这边可以办理产权了,但是父母觉得卖亏了,现在不想卖这套房子,想收回。 请问还有可能吗? 如果有可能,该怎么做? 补充:房子是40平米,
现有一套拆迁安置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还没交付使用,对方承诺房产证可以直接做我户头,需要办什么手续?请帮忙解答为谢!
我在2010年六月份以2300一平方买拆迁安置房一套。交付保证金30000元,中间又付了50000元。购房协议约定不按市场价的涨跌来交付。现我想将剩余款项交齐。卖方反悔价格涨到2800以平方。购房协议约定如果悔改将按保证金的双倍返还。现我将如果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