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去年7月份被一9岁小孩在住宅小区内骑自行车撞到,造成右腿小腿腓骨2根开放性骨折,报110后,判定对方全责。小孩在医院施行了手术,内置钢钉3根固定。今年4月又进医院施行手术,取出钢钉。现腿上有疤痕5处,1处是当时被撞开放性骨折造成的,有2个一角硬币大小。另4处是手术放钢钉造成的,少的有4针,多的有6-7针。请问像这样的情况,小孩属于几级伤残,另外如果去做伤残鉴定,小孩的档案中是否会留下记录,对她的今后上学、就业有没有影响。我们该如何向肇事方要求赔偿?
您好,想咨询一下,2010.10.12发生交通事故,交通队认定对对方全责,我无责任,事故发生当天医院的诊断只是脚踝骨折,但两周后复诊医院又诊断除了脚踝之外,第三脚趾以及第五脚趾也骨折!~石膏拆了之后走路膝盖疼,又去复诊查出膝盖半月板变性。 所以想咨询下: 1.像我这种情况如果起诉肇事者的话,是以医院最终的诊断作
“肋骨骨折4根,腿部腓骨骨折,胸部闭合性挫伤,双肺挫伤。腹部闭合性挫伤,肝挫伤。”这些都是比较主要的,还有一些其他小伤...
“肋骨骨折4根,腿部腓骨骨折,胸部闭合性挫伤,双肺挫伤。腹部闭合性挫伤,肝挫伤。”这些都是比较主要的,还有一些其他小伤...
您好,我是去年12月份出的车祸,右手骨折,用钢板续接上的,由于肇事方未拿出合理的医药费,现正在打官司。目前我的右手还未完全恢复。我想请问我最早可以是什么时间做伤残鉴定?需要去什么级别的医院做?
我于去年七月出车祸,不幸撞致小腿前侧受伤,部分失去知觉,现在回复中,且小腿外侧大量内出血,后发炎,留下了较大的伤痕,颜色较深,伤口虽长好,但表面不平坦,凹凸,我在伤残评定上看到 “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不太明白这个意思,想请教一下,不知能不能评到十级伤残,到解答。谢谢
请问各位律师,我原来在佛山受了10级工伤,现在人家揭阳老家,但用人单位一直不服,现在申请广东省伤残鉴定,省通知是5月25日带资料过去,但我现在无缘无故给人刺伤,受了重伤,现在还不能出门上去广州做这个鉴定,请问我该怎么办,是不是不去省鉴定中心的话这伤残鉴定就中止了,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延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