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单位签订5年劳动合同,现在已工作一年准备辞职。请问我要赔付的违约金包括哪些? 如果我递交辞职信并继续工作一个月离职,和我递交辞职信后未继续工作满一个月就走人,这两种情况所赔付违约金会有什么不同呢?
我是房屋出租人,出租给一民营企业作经营用。合同期为十年,承租人每月支付二千作租金,十年内租金不变,押金两万万,出租人与承租人任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培付对方两万违约金。 合同是出租人拟定的,我当时资金困难,明知合同里许多条款对自己不利也同意签订了,但是以我提供的出租面积,市场价格应该是四千的,而且现在
2002.5.8--2009.1.21我与公司共签订6份合同,由于公司核算加班费时不是以全薪核算,仅以基本工资和全勤奖之和为基数进行核算,且2007.3至2008.11月之间不发加班费,因此我被迫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向公司要求: 1.补发2002.5--2007.3少发的加班费; 2.补发2007.3--2008.11未发的加班工资; 3.支付我被动离职的经济补偿
现在想辞职。公司签有5年的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但我的那一份公司根本没打算给我。中间有过两次培训,都签有培训协议。培训协议上注明有培训金额,并写有服务5年,辞职要付违约费(违约费等于培训金额),工作一年可相应减少一年违约费等等。现在我想辞职,我需要付违约金吗?其中一次的培训费用是培训机构出的,公司只是给
政府收购土地导致土地转包合同无法履行,请问除了主张违约金,还应主张哪些?谁来赔付?
2005年,我与村民签了土地转包合同,期限15年至2010年秋合同终结。至今6年中我投资打#和压滴灌。然而在今年政府要有尝收购土地,xx没有征求我的意见在民意书上签字同意卖地。全然不顾我与他之间的合同,
本人经中介介绍看上一套二手房,该房产属于家属院,单位集资房,暂无双证,买方在已知无双证的情况下签定买卖协议并交付一万元定金,现在本人想以其无双证为由不购买该房是否算违约?
律师您好,我有关于租赁合同违约赔付方面的问题需要咨询。 我于2010年4月租了一间住房,租金是950元,押金是1900元,我住到7月,房屋开始空置,后有朋友借房子给老人住,我便答应,没有和房东知会。朋友共住了3月,在今年2月老人在该住处0去世,业主得知表示要收回房屋,我想知道现在离租赁结束还有2个月,我需要如何
三方已签订了买卖居间协议,卖方收到2万定金,现在买方违约,中介要求卖方拿出收到定金的50%作为中介的补偿金。当时合同签的很仓促,没有看清楚协议上面有这样一条:如甲乙双方中一方或双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买卖合同未能签订的,违约方应向中介支付原房价款的2%,同时卖方应支付定金的50%给中介作为补偿金。但是协议还有
我的问题是关于双方是否都违约,是否都需要支付违约金?(带*号的是租赁协议内容) *房屋租赁协议:租期是2010年5月27日至2011年5月26日止。月租金为人民币1500元,每三个月一付,每次付款必须提前5天。 *甲方(房东)责任:1.不得无故中止协议2.不得干涉房客正常生活,3.负责房内设备自然损坏的维修,4.按时交付房屋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