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没有宣布破产前已经注册了一家新公司,原公司为两家外资投资企业,新公司为外资独资企业,企业法人是同一个人。如何判断新公司和原公司是否有隶属关系?原公司的员工,在公司宣布破产后,如果新公司不想签订新的劳动合同,那是否可以拿到补偿?如果公司清算不足以补偿所有员工,那么该如何处理?新公司是否有义务承担
在公司工作四年,第一次签订3年劳动合同,2013年3月初签订第二个劳动合同,现公司要结束业务但是以员工不胜任工作为由给予辞退,就经济补偿一事双方为达成一致,员工是否可以继续上班?
公司W几年前向企业A承包了部分业务,相关员工从那以后也是与W签订合同,一年一签。 现在W欲解除承包的业务,相关的一批员工不带走,交给后面的承包公司接手。 请问W是否需要补偿相关员工,补贴的话费用怎么计算? W解除与A的承包关系的时候,一批员工的合同都还没有到期
税后工资5000,但是社保是按照无锡的最低缴纳基数缴纳的,离职时要求公司赔偿未缴纳工资的公司缴纳社保金额与个人缴纳金额总额是否合理,如何赔偿最合理。
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给其买社保,工作一年以上,如何获补偿?
2014年4月入职北京华视生活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给员工缴纳任何保险。2015年5月现任职已满一年,工资条只见过一次,签过一次字,现金发放。开始入职发工资时,由老员工发工资,直接打进工商卡里。后来,由副总发工资,同样直接打入工商卡里。考勤由自己向销售主管汇报,每月出勤天数,休息天数
我工作的物业公司服务于移动公司,现移动公司重新招标物业,我公司未中标,物业公司要我们员工签《去留意向表》,表内注有:服从在物业公司安排岗位、继续留在移动公司、辞职或另行找工作,如果签了继续留在移动公司,物业公司会不会就不给我补偿了? 大部分同事都在物业干了四年
我工作4年的物业公司服务于移动公司,现移动公司重新招标物业,我公司未中标,物业公司要我们员工签《去留意向表》,表内注有:服从在物业公司安排岗位、继续留在移动公司、辞职或另行找工作,如果签了继续留在移动公司,物业公司会不会就不给我补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