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是2010年11月入职2011年4月被公司辞退,原因是我要求多次让公司支付周六周日加班费。可公司以我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至今我要求支付的周六周日的加班费不予支付,是否属于恶意拖欠或拒绝支付加班费,我可以要求25%赔偿吗?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谢谢!
110网的律师朋友们: 你们好! 本人于2007年12月与某一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由于用人单位经常无故拖欠日常加班费、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等,致使本人实在无法忍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规定,于2009年9月25日向所在用工单位递交书面辞职信,并终止了劳动合同,同时要求清
请问我的信用卡透支后,起初有固定工作还能够按时还款,后因工作变动,不能按时还款,但是在工作变动期间,有断断续续的还款,但目前已超三个月未还款,因为没有工作没有钱去还,这样属于恶意透支吗?
我在一家超市工作,3个人倒班,班次是上12小时,休24 小时每月工作240小时,按劳动法规定每月工作160小时,超 时工作80小时。之间因为欠加班费找过单位,但是没有得到 补偿单位后来又增加了一个人变成4班3运转。但从2003年- 2010年之间有39个月我们是3个人上班的,也就是上12休 24.我现在想找回这39个月拖欠
辞职之后不给拖欠的工资,在该公司工作的时候也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上保险,周六日加班也没有加班费
我能连同工资还有加班费其他补偿费一起要回来吗?
2010年5月办理了离职手续,在人事也办理了工资结算清单(包括4月工资,5月工资,加班费),但是到现在公司连4月份工资都还没给,公司的财务说,4月的工资是算在结算里面,所以到时候一期发。但是到现在还没给。 情况如下:1.加班费是离职时候把以前的加班时间一起算的,加班时间原部门经理已经签字认可; 2.公司
2009年11月11日进入公司当时公司刚建立很多东西都不完善,当时经常加班,但是开始记加班给加班费得时候却把之前的加班都不算了,所以一直都没给我加班费,现在合同快到期了(一年的合同)我不想签了,怎么才能让公司赔偿?
本金4000左右,但是算上利息直逼6000 拘留了3天,警察说以后不好找正式的工作了,不能去网吧了,不能贷款,还有什么影响?
我们公司现在都4月17了 可是2月份的工资都没有发 而且每天上班12个小时 也没有加班费从来不放假包括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还不让我们请假 请问这可以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