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0年前承租了生产队15亩土地,用作烧制陶罐瓷片。到今年8月21日到期,因为担心村委会到期不再续约给我导致影响生产。所以在去年1月份就和村委会干部协商,按旧合同条款的前提签好了续约,期限为20年。但是到今年10月新上任的村委会班子不承认我的土地续约合同,说是作废。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公司原计划对外出租场地,但报上级公司后未获审批同意。期间,承租方因需办理工商登记,由我公司出具了租赁证明。请问,此租赁证明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委托人简称强,受托人简称泉,强与张以其俩人在2003年共同委托泉与南桥村委土地承包并签定土地租赁合同,委托书主要内容如下;甲方‘强,张以其/乙方’泉/甲方由于经营沙场或鱼糖所需,现委托乙方与南桥村委签定土地租赁合同,乙方与该合同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归甲方所有,乙方与之村委签定的合同实为甲方授权/。。。泉与南桥
和房东的儿子签了合同之后,去管理处登记才知道这个关系,现在我们要求和房东重新签,他不愿意,就说一年以后再签。而且他自家一大堆工杂物在这里放,签的时候说放一两个月,现在都四个月,要交房租了,我们要求搬走东西和重新签合同,再交房租。他们不理,以合同上逾期未交房租要交滞纳金为由逼我交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