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不能起诉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或骗取等方法,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呢?
我是一名保险业务员,我认识的一车行保险专员,在我手里拿走了保单,保费达4230元,,当时只付我1000元,称送单给客户后会将余款汇给我,因为我们公司之间有过合作,我就相信他。现在两个星期过去了,我昨晚打电话给他,他说出了车祸,把收回来的钱垫付了费用,说过段时间才给我。我打电话到他原来的公司,了解到他在今年2月份就离职了,而且他所在投保公司也没查到出险情况,现所用车也不是他本人的的,跟他给我情况是相反的,我感觉不对劲,我能不能起诉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或骗取等方法,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呢? 另外,我也不想这样做,我还是把他当成朋友!请指示!
老家供销社倒闭 法院查封其财产后公开拍卖其某处仓库,家人依法取得相关产权,在履行使用权的时候,却发现有人居住在内并且要死要活坚决不愿搬离,甚至让其家中的老人出面闹事,多方调停无效,请问其行为是否构成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该如何处理?如其以索要财务为搬离条件是否属于勒索?谢谢。
我家的土地被组上集团同意让其它单位占有.现在使用证是我家的.但是N年前是我家亲戚的.现在土地占用了.要分得一点补助金.我家亲戚利用队上出纳职位之便,不给我家那份补助金.说是土地是他们家的.亲戚家08年多次提出要求来和我家和谈:分利一家一半.我们没同意.我们家08年长达一年之久的时间都是在向大队书记.村长.队长交涉此事
被告以介绍贿赂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我28000元,公安局有故意不作为,不给我立案,我该怎么办
我的报警材料,已经达到刑事标准。被告以介绍贿赂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我28000元,公安局有故意不作为,不给我立案。我该怎么办。 我曾经以“返还不当得利”去法院起诉,法院说属于刑事让我去公安报案。我去公安报案了,一个月后通知我“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是“属于经济纠纷”现在法院、公安都不管我该找谁
本人于11月10日由收货方指定发送申通快递,业务员前来收件,自己列的清单,包括笔记本电脑一台,笔记本光驱一台。总计价值2500元。 2天后,收货方告知到货不完整,拒收。后经过查询,收件业务员人间蒸发,不排除公司故意隐匿的嫌疑。但是业务员找不到,笔记本电脑也不翼而飞。本人已经在本地派出所报案,至今无任何申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