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1999年毕业生,属原国家统招统分的学生,95年入学99年毕业,毕业11年了国家从未给我一个说法,也没有一分补偿。不知道国家对像我们这样的人有没有新的政策出台,烦请给予指点
你好,我2004年因普通高中升大学将户口由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5村(农业户口)迁出往内江师范学院,2008年毕业了。现问题咨询如下: 土地占用赔偿问题,我能否享受,该笔赔偿是赔偿2006年土地占用赔偿的钱,土地划分原应该于2006年重新划分,因当地村委和政府原因一直未重新对土地使用进行调整,一直拖到2009年才调整,为此
您好 ! 我是01年结婚,04年迁户到夫家。他们98年占地,统一农转非是签了一份土地补偿公证书,内容包括:1:如有病故的人,半年内可以参加分配。2:凡女青年在办理结婚证3个月内可以参加分配,半年后,即使不迁户走,也不能再参加分配。3:出生和迁入人口不能参加分配。 但现在的情况是,新生儿和嫁出女也一直参加分配,仅
家人在村里把一片荒地(属于国家)开采用来耕地,现村政府(国家)占用用来修路,请问赔偿款应该如何分配?是全村共同分还是开采家庭所有?
我家有一亩山地,某电厂要在那里修建变电站,可是他才给了一点点钱,我那地是自家的自留地是荒的,虽然不种可是我也觉得补偿太少了,请问像我这个情况国家是如何规定的?我该拿多少补偿呢?谢谢了!!!!!!!!急!!!!!!!
我是济南历城区郊区的村民,最近我村因为南水北调工程占地200余亩,国家给予补偿金近千万,村民为钱的分配问题闹出黑多矛盾。 我村因村中很多问题调整土地调整不动所以有近十年没有全村调整土地有的只是村民之间的以地换地,每一个小队都各自种自己的土地,都相安无事,但这次占地只占用了三个小队的土地有一个小队一分地
我姥姥和我姥爷有三个亲生女儿,不多久我姥爷去世,然后我姥姥又和另外一个姥爷有了第四个女儿。 二女儿一家作为养老女婿一直和老人住在一起,所居住的房产是后一位姥爷的。二女儿的丈夫因打架等问题过早去世。其她三个女儿也经常给姥姥钱,名义上是给姥姥,其实是给二女儿赡养母亲的钱(二女儿一直没正式工作)。 前几年
我姥姥和我姥爷有三个亲生女儿,不多久我姥爷去世,然后我姥姥又和另外一个姥爷有了第四个女儿。 二女儿一家作为养老女婿一直和老人住在一起,所居住的房产是后一位姥爷的。二女儿的丈夫因打架等问题过早去世。其她三个女儿也经常给姥姥钱,名义上是给姥姥,其实是给二女儿赡养母亲的钱(二女儿一直没正式工作)。 前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