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大学毕业生未找到工作可否得土地补偿金?户口已迁回原籍。

大学毕业生未找到工作可否得土地补偿金?户口已迁回原籍。 你好,我2004年因普通高中升大学将户口由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5村(农业户口)迁出往内江师范学院,2008年毕业了。现问题咨询如下: 
土地占用赔偿问题,我能否享受,该笔赔偿是赔偿2006年土地占用赔偿的钱,土地划分原应该于2006年重新划分,因当地村委和政府原因一直未重新对土地使用进行调整,一直拖到2009年才调整,为此当地村委称要以2009户口为准进行调整。问题一:调整依据是按照06年户口还是09年户口为准,06年到09年年期间生老病死,即大中专升迁户口能否享受土地划分权力。 
土地赔偿金我能否享受。我的户口于04年9月从当地迁出。但是08年毕业后转回原籍时,已经由农业户口变为非农业户口。当地意思是按照现有户口来分那笔赔偿金。
问题补充:有没有相关的政策文件,这边的办事人员要求出具相关的政策文件。我在网上找不到。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五月1985(四川-广安)
提问时间:2009-03-09 18:1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