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在朋友被别人打的时候,上前拉架,这时候被打的那个人的同伙上来就打我的朋友,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朋友还手打了那个人,那个人后来受伤住院,经鉴定为轻伤。现在公安局以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分安局以把案卷送到检察院,我朋友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了吗,还是属于正当防卫。我的朋友打他的时候没有用器具,只是用手打的,对方也是用手。
田某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吴某行为否构成拘禁罪、敲诈罪、故意伤害罪?
田某由于与妻子吴某感情不和分居,未办理离婚手续,后与金某恋爱并有同居关系致使金某怀孕,遂准备协议离婚,在协议过程中,吴某母亲邀集一帮亲戚朋友,向田某索取赔偿,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迫于无赖田某筹措了5万元给了吴某,吴某拿到钱后对田某进行多番殴打,并扣留金某威逼其作证,欲告田某重婚罪。
一日,被告人与被害人在电话中发生争吵,原因是被告人对被害人的女朋友(被害人的女朋友以前是被告人的女朋友)说让被害人出门小心点,被害人非常生气,便打电话给被告人,双方因此发生争吵。在电话中,被害人说要找被告人唠唠,据被害人说没有打仗的意思,双方约定在一个地点见面。当时被害人与朋友正要在这个地点吃饭,被
一日,被告人与被害人在电话中发生争吵,便约定在某个地点见面唠唠。(争吵原因:被害人的现任女朋友是被告人以前的女朋友,被告人就给被害人的女朋友打电话说让被害人出门小心点,要灭了他。被害人知道后非常生气,便给被告人打电话,双方因此在电话中争吵起来)。据被害人说唠唠没有打仗的意思。之后,被害人与朋友打算在
朋友晚7时许驾车时速80码在107正常行驶,将两个横穿马路的行人撞死,(因对面的大车灯光太刺眼,造成视觉短暂性失明,等看见有人时,采取刹车还是不能避免的造成了惨祸)害怕挨打逃逸,第二天早上主动投案自首,问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
在我乘坐出租车的过程中,出租车驾驶员于令一辆私家车发生小碰撞,我出于好意帮出租车说了几句话,结果得罪了私家车主,私家车主事后尾随我乘坐的出租车,当我下车时被5人殴打,这5人是私家车主雇来的,均持有刀具,并在我大腿外侧捅了一刀。医生诊断深度5公分,缝4针。请问这能够轻伤么?是故意伤害么?如果定刑的话,是什
我想咨询一下,因盖房子纠纷,我的邻居故意把我的奶奶《今年89了》推倒了,当时我报了案,做了法医鉴定,法医说不构成报告,可是我奶奶原先身体好好的,自从出事那天一直起不来,睡在床上都快一个月了还说腰疼。当时派出所也来调查了,找到证人能证明是邻居故意推倒的,但是说法医鉴定不构成报告,无法处理。。像这种情况,
一天凌晨,联防员甲、乙前往一居民区查暂住证,两人对一外地来京人员租住的房间猛敲门并高喊“开门”,屋内的男子丙被惊醒问“是谁”,甲乙不答,丙以为是抢钱的,就拿一把菜刀躲在门后,猛地打开门朝冲进屋内的甲砍了一刀,致甲重伤。丙的行为属于意外事故还是故意伤害?
你好,我朋友是做生意的,因为客户欠款超过期限也没有还,他就一气之下带人打算随便教训下他,他没有动手,都是他的手下出手太重打到对方无法走动,只能做轮椅。请问这种行为是不是已经构成故意伤人罪,是否已经属于重伤啦。如果自己主动去公安局承认自己的过错是否可以减刑?有什么办法可以减刑呢 可惜去找家人谈时候,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