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岗员工因工伤看病欠公司的钱,公司可不可以直接扣押当月全额工资
员工未提前30天提交辞职资料就直接走了,公司可否扣除这30天的相应工资?可以扣那扣得比例应该是多少?
员工签署了劳动合同,但没有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只给人事发了短信任何离职手续都没有办理就走了,请问他这30天的工资公司有没有权利不予以发放,因为公司没有人接替他的工作,公司也收了损失。或者这30天的工资可否扣除其中一部分作为惩罚,如果可以扣除,那么按什么比例扣是合适的呢?
公司发生工伤死亡事故连续扣除员工三个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是否合法
公司发生工伤死亡事故连续扣除员工三个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是否合法,
公司已经停止交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了,但是依然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公积金的钱,我们可以告他吗?
公司单方面扣除员工住房公积金,但是没有交住房公积金,也没有给员工一个答复,这种情况,公司依然扣除员工工资,不交公积金,我们可以告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