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公司合同未到期,因公司经营模式转变,提出辞退本人只补违约金,本人另提出经济补偿金要求被拒。后我与公司签订一份协议,按违约金+补偿金之合的80%支付,但要求本人再上半个月班。这份协议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签字给公司了,但我这份只有副总签字,没盖章。公司提出,在拿领钱的时候必须交回辞职信和这份协议,而且钱不能离职当天给,必须一个月后发。也拒绝给我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就在本人履行协议继续上半个月班期间,公司给本人切断电脑网络,并且给本人另安排办公室从事与本人岗位无关的工作。本人已和公司闹僵,在此情况下,只希望维护个人最大化的利益。
问题:
1、目前本人已上完这半个月班,因为这份协议不公平,是否可以拿这份没公章的协议申请劳动仲裁申请100%的违约金和补偿金?
2、因为公司逼我写辞职,本人决定与这家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能得到补偿金和违约金。
3、本人最后这半个月班,公司是否应该给工资(有打卡录象)?
4、公司给我交的社保都是按最低交的,当时本人虽了解但处于弱势,现在是否可以申请赔偿?试用期未给上的保险是否也可以一起追讨?
4、离职后,公司拒绝给本人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影响本人求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5、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是在入职一个月之后的第N天,晚签N天合同,是否可以申请这N天双倍工资?
另外,考虑到劳动仲裁时效仅有2个月,是否应避开劳动监查而直接申请仲裁对本人更为有利?
在试用期间,在试用合同到期前,递交了辞职信,公司相关人员已签字,但公司在不给予任何补偿情况下,要求个人写不在同行业或相关竞争公司的承诺才发工资,本人违心写下相关承诺,要求将工资结清、并开据离职证明。目前情况是工资未按试用期工资结算,离职证明也不开,公司高层以提前离职的名义只开非正常离职证明,请教龙律
2008年,本人在东莞一处租了个商铺做生意,合同期限是在2008.12.1到2011.12.1.进入是交纳了两压一租的压金和水电保证金是一万多,期间前一年是免租期,这里人气太差了,生意做到后来做不下去了,我们整个场子的商户陆陆续续的走了,期间我们水电费和管理费没有交清.到2010年七月份,管理处私自把我们的铺上了锁,锁后才通知到我.由于
我供职的公司3月31日口头通知我清明节后办理离职手续。请问,我是否可以拒绝此要求?我个人理解,如果公司辞退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并有合理理由。在此之前公司没有和我就此有过任何沟通,并未经沟通且我本人不知何理由就扣我1000元工资。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我现在不办理离职手续,是否应继续上班并与
请问一下,本人在试工期内辞职,有提交辞工书,在提交辞工书的时候公司有询问过我今天要不要上班,当时我拒绝了,但公司有说过批了会打电话给我,这样算不算自动辞职或是属于旷工行为?但我当时没有录音,假如他们不承认我有提交过辞工书,而说我是自动离职,请问这样的话,我该怎么办?以上问题,算不算是属于自动离职?
打架纠纷,请专业人士帮忙分析并解答下我们有那些权利,对方要负什么责任。
昨日接到朋友电话,到某休闲山庄吃饭。我朋友们吃完就先走了,我和另外几个朋友玩了一会才走。我们刚上车准备离开的时候,服务员把我们拦住,说我们没结账,我告诉她,你先查一下,我们是接到朋友电话,来吃饭的,而且我朋友走的时候已经结完账的,后来服务员硬说没结账,最后发生口角纠纷,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吵起来的,我其
刚进公司那会,和公司签订了份自愿承诺书,并且把毕业证压在了公司(不在承诺书范围内),现在离合同期满还有4个月时间,公司不让离职,并且不交还毕业证,我想问之前签的那份自愿承诺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我如何处理这件事?
本人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由于另外找到一家国企,5月9号在新单位要进行培训,5月4号向原公司提出辞职书面报告,原单位以工作无法交接为由,不肯放行,并且威胁说在档案里会记录矿工.还扣留了我的劳动手册,我该怎么办?谢谢
我于2011年4月底离职,之前公司连续十个月从工资中扣除300元/月培训费,并出具了收据,共计3000元,但现在离职公司说3000元不予退还。请问还能要回来吗?
我于2011年4月底离职,之前公司从连续10个月,从工资中扣除300元/月的培训费(其实就是压金),离职后公司说3000元不予退还,这3000元还能要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