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做生意多年,因为资金不足,一直没有很大起色,截止到今年结束生意了,欠下别人40多万的债务还未偿还,每年的利息就要支付4-5万元。
一远房亲戚的老公与她老公的表兄也从事该生意并且很有头脑,便以称我爸经验丰富为由邀我爸和我一起在他们公司工作,每人每月工资1000多元。去年到今年正好一年,通过一年的观察,我爸对他们非常信任,他们公司现在提出要用我们家两套房产抵押(一套我爸的,以前的单位房,自有产权。一套我的,银行贷款,还有11万未还),从银行贷款壹佰多万供他们资金周转,我爸也同意了。
只准备签一份协议:
1.我们以两套房产抵押给银行。
2.抵押担保贷款期限三年。
3.他们公司替我们还11万的银行贷款,该款作为我爸名义的借支,属无息借款。
4.担保期限以内的公司扣除所有费用的净利润20%(不低于6万元/年)作为我方抵押担保补偿,每年年度终了次月底发放一次,优先冲抵上面的11万借支。
5.签抵押合同之前产生的评估等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三年的时间,任何情况都有可能出现,象这样的协议,我怕签了,房产抵押出去了,后患无穷,应该怎样降低风险,签订正规的合同或协议呢?请各位专业人士给予指导,感激不尽~!
现在只有抵押登记未办理了,
我觉得风险太大,如果老板们和我的协议未签妥的话,我根本就不想办理,
但我爸妈都属法律意识谈薄
逼着我签抵押合同,
该怎样和公司老板们签这份协议呢?
一份在1991年所签下的房产抵押公证书,书上写明欠债人到1993年某日如没有一次性还清所欠款的话。其房产便归债权人所有。但到现在欠债人还没有还过欠款。请问这份公证书还具有法律效力不?有的话那债权人能不能用有欠债人的房产。如果这份公证书没有法律效力的话,那债权人采取哪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我欠朋友7万元,他要钱,我将房子过户给了他,公证书上写的是8万元,口头约定有钱我再把房子过户回来,还他本金和利息,他现将房子卖了24万,他扣了10万,已超过我算出来应给他的2万元钱,我能起诉要这笔2万元钱吗?
一份在1991年所签下的房产抵押公证书,书上写明欠债人到1993年某日如没有一次性还清所欠款的话。其房产便归债权人所有。但到现在欠债人还没有还过欠款。请问这份公证书还具有法律效力不?有的话那债权人能不能拥有欠债人的房产。如果这份公证书没有法律效力的话,那债权人采取哪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我和前夫在3年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做的是商业贷款,我是主贷人。该房屋没有办理产权证。今年3月一审法院判离婚,8月,中院下达民事裁定书(对方撤回上诉)。一审中判该房屋归我所有,剩余贷款由我偿还。现在我需要去办房产证,房产局因为这套房屋有商业贷款,所以要求银行出具同意书。银行要求我变更商业贷款合同和抵押合
我家有处房子,是部队的房子,所以此房并无房产证.部队有规定,此产权属部队所有,不得私自转让,买卖,出租,.而且那房的户主是我的公公,.公公婆婆多年在国外.所以房子一直给我住着的. 之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的母亲,向别人借了8万快钱,并已房子做了抵押写了合同,.我并不知道合同是怎么写的,因为这合同因该算无效的,因为首
最近我爸爸的老板接了几笔大单子,但缺材料钱,问我爸爸要房子作抵押贷款,家里人不肯,但因为一些原因不得不借给他,想问问这种情况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该怎么办?紧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