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肥城一家公司车间上班,退役回来分配进去的,进厂时厂里说有休假,但是从我进车间后每天都加班,双休日也不放假,上班时间每天都要在9小时以上,尤其是今年过完年上班后每天下午5点下班后都要加班到9点,这样法律允许吗?
我朋友本来在大学读酒店管理,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实习期为一年,用人单位负责他的学费,并每月发750元的工资,如果他违约,将双倍赔偿违约金(学费的两倍金额),大学的毕业证估计也得不了了。我朋友过去之后,发现酒店每天工作时间为早六点二十持续到晚23点,每天都这么累,想不做了,但又怕违约,做起来
我是2010年进的一家油库上班,从2011年年初开始没有签合同了,从2011年3月开始我们就开始没有按时下班了,也没有加班费,我这种情况怎么办啊?
我们是第一生产线上的工人,每天要在厂里待12个小时却只算10小时的上班时间(8小时正班,2小时加班)中途扣了2顿吃饭时间共2小时,可是在这2小时期间我们工人是轮流在值班机器也一直在生产。我们是两班到(就只有白夜班),这样算来岂不是让老板每天白捡了工人们的4个工作小时的劳动创造了吗。我们这种情况应当算多少时间的
每周工作6天(法定假日除外),每天8小时。 这是否合法,“每周至少一天休息”可以这样理解吗?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是否是一个法的改版与更新,是否同时有效?最新的工作时间与休假是怎样规定的?
甲某买了台吊砖机,因人手不够,邀请我的一个亲人一起去乙地从事吊砖劳动,因交通工具有限,甲某自己骑摩托车去乙地,并且叫我的亲人也骑电动车去乙地。我的亲人7:40骑电动车从家出发,结果,刚上国道还没有到达工作地就发生了交通事故。请问:我的亲人发生交通事故时的时间算上班时间吗?
律师您好,我与一外企于今年初签订劳动合同,一份为定时制工作合同,后有签署一份不定时制劳动合同,请问这两份合同是否都有效?另外我本身的工作性质是销售,一周两天休息日,平日有两天是下午1:00——9:00工作,其余三日都是从早上9:00至晚上21:00,一周总的工作时间为47小时,被告之7小时为吃饭时间不计入整个工作时
我在肥城一家公司车间上班,退役回来分配进去的,进厂时厂里说有休假,但是从我进车间后每天都加班,双休日也不放假,上班时间每天都要在9小时以上,尤其是今年过完年上班后每天下午5点下班后都要加班到9点,这样法律允许吗?
您好,我想问一下,劳动合同的书写方面有什么规定?比如说人是几天前就来上班了,工伤也保了,但是劳动合同还没签,到几天后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是按签订的时间写的,合同期是从进入公司的时间开始写的,就是说签订时间晚于合同期开始时间,这样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