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劳动时间过长的问题
关于劳动时间过长的问题 我朋友本来在大学读酒店管理,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实习期为一年,用人单位负责他的学费,并每月发750元的工资,如果他违约,将双倍赔偿违约金(学费的两倍金额),大学的毕业证估计也得不了了。我朋友过去之后,发现酒店每天工作时间为早六点二十持续到晚23点,每天都这么累,想不做了,但又怕违约,做起来工作又太累。请问,用人单位这样做合不合理?我朋友如果选择不做了应不应该赔偿违约金?他现在最该做的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cdh35……(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0-11-20 14:57